吳小暉與安邦始末丨從萬億帝國到有期徒刑18年
5月10日,據新華社報道,上海一中院宣布對原安邦保險集團董事長吳小暉的一審審判結果?!皡切熞蚍讣Y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95億元;因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沒收財產人民幣10億元;最終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沒收財產105億元?!艾F實版的“后來的我們什么都有了,卻沒有了我們……“。一代梟雄落下帷幕。

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吳小暉隱瞞股權實控關系,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掌管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財險)、安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集團),并先后擔任安邦財險副董事長和安邦集團董事長、總經理等職。 2011年1月起,吳小暉以安邦財險等公司為融資平臺,指令他人使用虛假材料騙取原保監會批準和延續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 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吳小暉指令他人采用制作虛假財務報表、披露虛假信息、虛假增資、虛構償付能力、瞞報并隱匿保費收入等手段,欺騙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以承諾還本付息且高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為誘餌,超過原保監會批準的規模向社會公眾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非法吸收巨額資金。 其間: 吳小暉以虛假名義將部分超募保費轉移至其個人實際控制的百余家公司,用于其個人歸還公司債務、投資經營、向安邦集團增資等,至案發實際騙取652億余元。 法院還查明: 吳小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安邦財險保費資金100億元。案發后,公安機關查封、凍結吳小暉及其個人實際控制的相關公司名下銀行賬戶、房產、股權等資產。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被告人吳小暉的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和職務侵占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吳小暉案始末 2017年6月9日,吳小暉因個人原因不能履職。 2018年2月23月,保監會宣布開啟對安邦為期一年的接管工作,并專門成立安邦保險集團接管工作組。 請輸入標題 bcdef 由保監會發改部主任何肖鋒帶領,對公司所有資金往來、資產買賣、信息發布、除傳統保險業務外的合同簽訂等進行接管。 接管期間,安邦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停止履行職責,相關職能全部由接管工作組承擔;由接管工作組組長行使法定代表人職責,工作組行使經營管理權。被接管后,安邦集團繼續照常經營,公司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接管而變化。同時,也將積極引入優質社會資本,完成股權重整,但民營性質不變。 請輸入標題 abcdefg 2018年3月28日上午,吳小暉犯集資詐騙罪、職務侵占罪一案在上海一中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請輸入標題 bcdef 公訴人指出吳小暉罪證之一:集資詐騙652.48億元 公訴人指出吳小暉罪證之二:職務侵占100億元 請輸入標題 abcdefg 同期,保險保障基金向安邦保險集團增資608.04億元。 請輸入標題 bcdef 銀保監發文——撤銷安邦保險集團有關股東和注冊資本變更的行政許可,同意保險保障基金對之注資。 請輸入標題 abcdefg 2018年5月10日,上海一中院公布吳小暉的一審審判結果: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105億財產。 還原一個真實的安邦:吳小暉與安邦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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