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暫停網貸進校園 “校園貸”的新出路在哪里?
人民日報評暫停網貸進校園 “校園貸”的新出路在哪里?
為防范風險,2017年5月中國銀監會曾發文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但隨著金融產品的不斷創新、互聯網營銷的發展,一些小貸公司的違規校園貸產品再次出現在了市場上。
針對近期部分互聯網金融平臺以大學校園為目標,通過誘導性營銷,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誘導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的現象,銀保監會辦公廳等五部門聯合出擊,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遏制小貸公司、非持牌金融機構通過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收割”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在校大學生。
人民日報評論,這些夾雜在正規的消費貸款業務中,打著“創新”的名頭,通過虛假宣傳誘導,給一些大學生帶來“借錢容易”“還錢不難”的錯覺,由此產生的過度借貸消費,讓他們陷入高額負債的泥淖。
而前日由由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聯合印發的《通知》,正是國家監管部門為了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而制定的監管政策。
《通知》正文主要針對以下四個方面展開。第一,加強放貸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管理;第二,加大對大學生的教育、引導和幫扶力度。第三,做好輿情疏解引導工作。第四,加大違法犯罪問題查處力度。
可以看出,《通知》明確了未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作為大學生,也應當提升其自身金融安全防范意識,樹立正確消費觀。
通過嚴管營銷、嚴審資格等監管手段,引導大學生建立正確的消費觀念,才能讓校園貸逐步回歸良性發展。
讀懂新金融認為,國家監督機構從源頭上遏制小貸公司等非持牌金融機構違規發放校園貸,對在校大學生群體來說,是一件非常正確的事情。
對在校大學生群體的保護,就是對金融市場的保護,也是對合規金融機構的支持。
當市場上充斥著違規校園貸的時候,收割大學生群體的小貸公司賺的盆滿缽滿,但后續的風險誰來兜底?被違法套路貸、高利貸欺騙的大學生又會面臨怎樣的人生困境。
建立正確消費觀的事兒,有國家去引導。設計幫扶經濟困難大學生家庭的金融產品,則是合規金融機構的應當去做的。
此前,讀懂新金融提到過興業消費金融“舍近求遠”的做法,把借款人從學生變為學生家長,把收款人從學生變成了學校。
對于在校四年平均花費達到10到15萬元的大學生家庭來說,這種模式或能夠更好地解決貧困大學生的經濟困境。
只有規范化的校園金融市場,才能讓在校大學生群體得到應有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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