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嘯虎連續發文“開炮”,月之暗面糾紛幾大疑問待解
此次事件,朱嘯虎已經火力全開,張予彤會如何還擊呢?我們拭目以待。
出品/三言Pro
朱嘯虎不再沉默,終于“開炮”。
月之暗面創始人楊植麟和聯創兼CTO張宇韜被循環智能時期投資人提起仲裁的消息,已傳出快一個月了。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稱,有知情人士表示,此次仲裁申請可能緣起于在尚未拿到循環智能幾個投資方的同意豁免書之前,楊植麟和張宇韜等人就已啟動融資并創立月之暗面,而同意豁免書遲遲未簽,很可能來自幾家循環智能的投資方,對循環智能后來在月之暗面所占的股比不滿。
但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循環智能幾個投資方針對的或許并非楊植麟和張宇韜,而是已經從金沙江離職,且與月之暗面“關系密切”的張予彤。
今天,金沙江創投主管合伙人朱嘯虎在朋友圈兩次發文回應仲裁案,并將矛頭直指張予彤。
凌晨,朱嘯虎在朋友圈轉發《寫給創業者:從月暗仲裁案,學價值1億美金的教訓》一文并寫道:
事實其實非常簡單:
1) “月之暗面”本來就是循環智能內部已經開發2年的項目;
2) 分拆到今天依然沒有得到循環智能股東決議的簽字,根本不只是豁免的問題,董事決議一直拖到分拆大半年后今年1月才簽字,但因為某董事(張予桐)隱瞞自己重大的利益沖突也可以被認為無效;
3)張予桐(彤)向基金合伙人,其他循環智能投資人/股東故意隱瞞并欺騙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費股份(900萬股,相當于初始股份的14%,遠超孵化月之暗面2年的母公司循環智能拿到的9.5%)的事實,違反了基金合伙人對LP的受托責任,也違反了公司董事對股東的受托責任,而被金沙江解雇。
朱嘯虎補充道:“這個案例確實值得成為中國創業風險投資史上的經典案例:如何合法合規的分拆公司;fiduciary duty受托責任是投資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無論是GP對LP的受托責任還是董事對股東的受托責任。
國資投資人的評論: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國資基金,第二天就會被經偵帶走。”
之后,朱嘯虎再次在朋友圈發文:“雖然我們對大模型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我們愿意豁免Kimi,張宇韜以及月之暗面公司,支持年輕人追求AGI夢想,在張宇韜全職加入月之暗面的補償上沒有分歧。但是這個支持不代表可以容忍違背商業倫理道德甚至法律!我們完全不理解Kimi為什么一定要綁定張予彤,一個有嚴重利益沖突,并且違背受托責任,還一直不承認加入月之暗面的人?”
而在朱嘯虎早上發朋友圈炮轟張予彤一事被媒體廣泛報道之后,有很多人開始在一些群里轉發這樣一條對朱嘯虎充滿質疑,并將小紅書拉下場的消息,如下圖:
該消息中不僅質疑了不看好大模型的朱嘯虎現在說月之暗面是智能循環的內部項目,還把“小紅書是金沙江目前最賺錢的項目”拿來為張予彤邀功。
甚至稱朱嘯虎“把媒體當槍使還是很有一套的”,故意泄露仲裁消息是第一步,現在圈地和談利益沖突是第二步。
朱嘯虎剛炮轟了張予彤,就有人拿小紅書來做文章,為張予彤站臺。但月之暗面和張予彤本人至今仍未發聲。
事情的真相還未浮出水面,但我們可以就雙方的爭議討論幾個問題。
1、月之暗面是不是之前的內部項目
質疑朱嘯虎的觀點是,朱嘯虎從來不看好大模型,甚至不投大模型,現在卻說月之暗面是智能循環的內部項目。
但這種質疑是不成立的。
此前,網易科技《態度AGI》欄目對話朱嘯虎時,問到金沙江最近有投哪些項目嗎?看好什么方向?
朱嘯虎表示,金沙江一直比較聚焦,一方面是AI應用的軟件,另一方面是消費。
月之暗面雖然是大模型公司,但其產品KIMI也算是一個AI應用。
資料顯示,月之暗面的核心團隊中,“戰略及投資負責人”是金沙江創業投資基金合伙人杜頔康。
不過金沙江官網團隊已經沒有杜的名字,杜頔康上個月最新公開露面的身份是“月之暗面合伙人兼行業生態負責人”。也就是除了張予彤疑似加入月之暗面,又一位金沙江合伙人加入月暗了。而金沙江創投又是循環智能的投資方之一。說明了月暗與循環智能關系之緊密。
此外,朱嘯虎在朋友圈轉發的《寫給創業者:從月暗仲裁案,學價值1億美金的教訓》一文中寫道:“據圈內人士透露,楊植麟出去創業的時候,直接給了循環智能接近10%的股份,循環智能到現在都是月之暗面的最大股東之一。”
循環智能創辦于2016年,很早就在做AI,現在做行業大模型和會話智能產品。雖然月暗2023年才成立,但與循環智能的底層技術應該是相通的,有高管出來創業,如果拿走了之前產品的代碼,就看循環和投資人這邊是否較真,或者有沒有產品專利之類。
就看有沒有證據,法律是否保護代碼和產品的知識產權,才能決定kimi是否屬于之前公司的內部項目,找幾個關鍵程序員出來作證或內部聊天記錄應該不難。
2、小紅書是誰投的?
金沙江是小紅書的早期投資人之一,A輪、B輪、D輪都投了小紅書。2023年,朱嘯虎曾表示,目前小紅書是他收益最高的項目。
但朱嘯虎在這里代表的是金沙江創投,而不是他個人。朱嘯虎的名氣大,觀眾也感覺金沙江就是他的,理解為他投了小紅書在所難免。
多家媒體曾報道,小紅書是張予彤投出的經典案例之一。
2013年,金沙江創投主管合伙人林仁俊與當時還擔任金沙江創投管理合伙人的張予彤發起一個斯坦福創業比賽。20多個項目中,金沙江創投只投資了毛文超的小紅書。
說小紅書是張予彤投的,不為過。
值得注意的是,朱嘯虎上個月底帶著美元基金投資人參觀了小紅書總部。
看似小紅書跟月暗糾紛毫無關系,隨著朱嘯虎和張予彤矛盾升級,演變為金沙江的內斗,涉及到張予彤在投資小紅書上的利益分配,據報道張與金沙江還未談妥。如果爭論結果是小紅書不是張投的,張就拿不到這個錢了。
3、張予彤有沒有加入月之暗面?
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張予彤從金沙江創投離職后,就傳出張予彤離職后可能加入月之暗面的消息。
不過,當時月之暗面曾回應媒體表示,張予彤并沒有加入“月之暗面”。
但暗涌Waves報道稱,投資圈早眾人皆知,張予彤早已深度參與到了Kimi的運營,不僅限于融資,還包括人力等方方面面。盡管截至目前,Kimi官方的對外表述依然停留在“仍未加入”。
如果加入,代表了有利益沖突。
4、張予彤有沒有違反基金對LP的受托責任,具體是什么責任?
一般說來,在合伙制基金中,為避免信息不對稱等風險,GP應該向LP提供充分、準確、及時的信息,確保LP了解基金的運營情況、投資項目、財務狀況等,避免隱瞞重要信息?。GP不能為了自身利益而損害LP的利益,不能進行欺詐或隱瞞重要事實。
此外,一般情況,合伙人在被投公司或相關企業里有利益,是不被允許的。
從朱嘯虎的指責來看,他認為張予彤隱瞞了重要事實,即張予彤向基金合伙人,其他循環智能投資人/股東故意隱瞞并欺騙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費股份(900萬股,相當于初始股份的14%),損害了LP的利益。
如果張確實持有新拆分公司月暗股份,可能是代持形式,據悉月暗的合伙人之一是張的老公。
接著是隱瞞利益沖突情況下,決定了拆分決議簽字是否有效的問題。若無效,則拆分不成功,金沙江應該在月暗公司持股。
5、接下來事件走向如何?
朱嘯虎的最新表態看,豁免kimi沒問題,但朱認為張予彤有違商業道德,不可容忍。接下來可能以小紅書利益分配為條件,讓張予彤放棄全部或部分月暗股份,給到金沙江等申請仲裁的循環智能股東們,然后在分拆協議上簽字。
據了解,朱嘯虎提出月暗與張予彤做“切割”,就可以和解,但對方不同意,所以繼續打官司。
但這目前畢竟只是朱嘯虎的一面之詞,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是“離婚后發現一方隱瞞了婚內財產”,還是“一方離婚后賺錢了,另一方來要錢了”的故事,還需要時間來解開謎底。
此次事件,朱嘯虎已經火力全開,張予彤會如何還擊呢?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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