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曾驚動中央環保督察組,環保違法高達13次
長沙比亞迪的環保投訴由來已久;工廠和小區選址恐難符環評標準;深圳工廠廢氣擾民曾驚動中央督查組;各地工廠因環境違法遭13次處罰
來源/財經九號院??作者/蔣凱
長沙比亞迪的環保投訴由來已久;
工廠和小區選址恐難符環評標準;
深圳工廠廢氣擾民曾驚動中央督察組;
各地工廠因環境違法遭13次處罰
我讀高中時,當地一家知名電池廠曾因“血鉛事件”轟動一時;大學時,發現太陽能電池板報廢后產生的重金屬污染相當嚴重……
原來,當我們在擁抱所謂新能源的背后,仍可能面臨高污染的環境風險。
新能源汽車,也不例外。日前,比亞迪長沙工廠就陷入了環境污染的輿論之中。
目前長沙市官方調查組已宣布進駐,比亞迪長沙工廠也已停產,各方都在等待最終的調查結論。
不過,頗具黑色幽默的是,比亞迪長沙工廠所在的路段,叫
環保東路。
長沙工廠的環保投訴由來已久
比亞迪長沙工廠引發的環保投訴,甚至信訪,由來已久。
早在2015年7月份,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長沙工廠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工廠污水處理站單閥濾池廢水由閥門控制,經管道直接排入廢水總排口,違反了環保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而被處罰。
這份處罰通知書,至今還掛在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的官網。
2019年6月份,《長沙市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第47項整改情況公示》顯示,比亞迪長沙工廠作為重點被投訴企業,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將其納入重點監管對象。
省級督察組向長沙市反饋的問題就是“長沙市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噴涂車間生產廢氣排放的污染物影響附近居民”。
從當時整改的情況看,似乎已經到位。
比亞迪方面表示,“公司13號重鑄車間于2016年3月份開始生產,安裝了7套廢氣處理設施。因周邊群眾反映該車間生產廢氣擾民, 2018年12月31日,該公司將13號重鑄車間全面停產搬遷,原車間作為倉庫使用。”
長沙市環保局在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對比亞迪長沙工廠開展的4次執法監測,檢測數據顯示外排污染物均達標排放。
不過,到了2021年,問題又反彈了。
據媒體公開報道,一份2021年5月8日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顯示,對于長沙市雨花區比亞迪制造廠涂裝車間油漆味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問題,經雨花經開區管委會、同升街道、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生態環境執法大隊聯合調查核實,情況基本屬實。
2022年,比亞迪工廠周邊居民小區的投訴又開始多起來。在湖南省信訪局官網上,就有兩條4月15日關于比亞迪工廠排放廢氣,對周圍小區環境造成污染的信訪件。
及至4月底,比亞迪長沙工廠排放廢氣引發了周邊居民的大規模投訴,甚至制作橫幅,前往比亞迪工廠門口表達訴求,最終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這一次,比亞迪工廠的環境污染問題能否得到根本性解決呢?
工廠及周圍的選址環評是否合規
作者看了比亞迪長沙工廠的地圖,發現很詫異,為何這樣一座大型生產基地,坐落于周圍密集的居民區和學校之間?
這樣的選址,環評是怎么過的?
因為根據國家汽車制造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汽車廠與居住區位置,應考慮風向頻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響,以盡量減少其對居住區大氣環境的污染。該標準根據不同風速,規定工廠與居住區的距離從300米至500米不等。
而從《長沙比亞迪公司沖壓、焊裝、涂裝技改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發現,位于比亞迪長沙工廠南面50-70米左右就有白田佳苑、南庭城果兩個3000人以上的小區;西邊40米就有一個3900人的景環小區;
南邊220米是長沙商貿旅游學院,北邊300米是砂子塘嘉和小學等等。
從地圖上看,多個小區、學校,與比亞迪工廠實際上就隔了一條馬路;一座工廠,覆蓋了周圍如此多的居住人口,這樣的工廠選址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即便是工廠先規劃建設,那些后期的居民區、學校建設規劃,又是如何通過的環評呢?
相關部門的失職失察,恐怕也難辭其咎。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2月份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對《比亞迪長沙公司沖壓、焊裝、涂裝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文件顯示,其中有要求比亞迪長沙公司“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工廠排放的各類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要按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的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要求,揮發性有機物執行《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鎳排放標準》的限值要求。
比亞迪工廠是否已經按照批復要求和技改項目報告書的計劃,落實了相應標準,還有待調查組的最終結論。
比亞迪的13次環保處罰史
翻看比亞迪各地工廠的環保處罰史,發現此次長沙公司的事件并非個案。
最典型,也是和此次長沙比亞迪工廠廢氣事件最接近的,要數2016年深圳寶龍工業城比亞迪廠區的廢氣排放事件,驚動了中央環保督察組。
當年11月28日-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進駐廣東,比亞迪工廠排廢的投訴就到了案頭。
廠區附近的居民懷疑,工業園區的比亞迪鋰電池公司、比亞迪精密制造公司的廢氣排放超標,從而導致周邊空氣異味刺鼻。
但當深圳市人居委兩次對上述工廠車間排放的廢氣,在廠界進行了9次監督監測,對周邊居民小區空氣進行了8次監測后,發現結果均未超標。
“達標卻擾民”,但是,企業廢氣排放卻不能只看“數據達不達標”,“老百姓是否滿意”也是重要參照。2016年12月13日,中央督察組下沉進行現場核實,最終將氣味來源鎖定在電池加工車間。
時任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高度重視,要求比亞迪徹底整改,并把整改承諾和方案向社會公開,尤其要求對周邊居民聞到的氣味徹底、系統地整改,“整改完成后,請周邊的居民來聞、來看、來評價。”
比亞迪公司負責人王傳福則現場承諾:“我們肯定能做到。”
除了總部深圳之外,其余散落在全國各地的比亞迪工廠,也曾領到過多地環保部門的罰單。
2015年7月,長沙市比亞迪客車有限公司就因直排廢水被長沙市環保局查處;
同年11月,上海比亞迪有限公司因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被上海市環保局責令改正并處罰款;2019年2月,該公司又被上海市松江區環保局處罰;
2016年1月,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因“排氣污染物超過國家排放標準,并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復檢”,被西安市環保局責令立即改正超標排污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2017年6月,天津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因新能源大客車基地項目未經環保竣工驗收,擅自投入生產,被天津市環保局處以罰款;
2017年6月,天津盛世新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因為及時辦理環評及審批驗收手續,而被天津市西青區環保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2017年12月,石家莊乾恒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因“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被石家莊裕華區環保局處罰;
2017年,還有比亞迪汽車工業公司南京分公司,同樣因為三同時不到位擅自投入生產,被溧水區環保局處以罰款;商洛比亞迪實業也因環境違法行為被商州區環保局責令整改。
2020年6月,成都市乾元新景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被成華區生態環境局處罰;時隔一年,又因“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內進行”,被成華區環境局處以3.8萬元處罰,并責令改正;
2020年10月,長沙市乾元新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也因環境違法被長沙市生態環境局處罰責令改正;
2021年9月,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被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坪山管理局責令改正;
僅上述通過公開信息能查詢到的,比亞迪總部及各地子公司的環保違法記錄就達到13條之多,分布地有深圳、上海、天津、西安、長沙、成都、石家莊、商洛等多個城市;
比亞迪被環保部門處罰的,既有生產工廠,也有銷售公司,涵蓋了整個產業鏈;
環保違法行為既有危害程度較輕的未經環評驗收擅自開工、未標示危險標識等,也有直排廢水、超標排放廢氣等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
由此可見,比亞迪在推廣新能源、倡導環保理念的背后,本身也是污染環境的風險因子。
用長沙維權市民的一句話來說:要傳福,不要傳毒。
比亞迪應當誡勉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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