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事件”最新進展:張國強制猥褻案一審宣判
6月22日,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國強制猥褻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張國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來源/財視傳媒
6月22日,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國強制猥褻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張國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7月27日晚,張國在參與宴請時與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識,趁周某醉酒之機,在餐廳前臺附近及包間內對周某實施猥褻行為。次日7時許,張國到周某所住酒店房間內又對周某實施猥褻行為。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國違背婦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機猥褻被害人,其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公訴機關指控張國犯強制猥褻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張國無認罪、悔罪表現,應依法懲處。據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公眾號截圖
這次事件曾轟動全網,當事人及公司一度被輿論推上風口浪尖。
去年8月,阿里女員工周某用一篇8000字的爆料長文,自曝被領導王某文強制要求去濟南出差,隨后遭陪酒、性侵的過程。
據其描述,周某在酒桌被灌醉后,被男商戶張某帶到其他無人包間進行猥褻,男領導當夜先后四次進入酒店房間對其實施侵犯,在公司內部舉報無果的情況下,無奈選擇在食堂發傳單揭露此事。
此事一出,輿論嘩然。
此后據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張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沒有證據證明有強奸犯罪事實發生。9月6日,槐蔭警方再次通報稱,按照槐蔭區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決定,依法對王某文終止偵查。另一當事人張某則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被批準逮捕。
9月27日晚間,張某妻子發文稱已正式向公安機關控告周某,公安機關已正式受案。
至此,張某妻子正式為自己丈夫鳴冤,認為周某是主動勾引不成,然后發小作文誣陷張某。
來源:微博截圖
在6月20日,張某妻子發布的微博配圖中提到了幾個問題:
周某當晚似乎并沒有醉到毫無意識。而她的一切指控都是建立在她醉到毫無意識的基礎上的,醉到被張某帶到包間二十分鐘不知道發生了啥,醉到不記得有沒有和王某文發生關系,但是為了鎖定王某文的罪名,她又隱約記得王某文對她又親又摸。
周某當晚在酒局上和張某的親密交互,在場所有人應該都可以作為證人,怎么解釋他們兩情相悅的親密行為呢?
周某時隔一周才報警張某猥褻,并且絕口不提第二天早上的事,警方給張某第二天的行為定為猥褻,證據能閉環嗎?
再之前,6月10日,張某妻子發微博稱,
“周的種種行為都透露著謊言和狡辯:公安通知周女做測謊,周女拒絕。我老公可是做了測謊的。”“第一次報案時從沒提過我老公。半個月后誣陷被我老公猥褻。是不是勾引我老公之事敗露了,受不了他身邊人的懷疑,所以告我老公而轉嫁自己的聊騷責任啊?”“我老公,可是第一時間就把家里的監控交給了公安,里面清清楚楚記載著周女大早上打電話勾引我老公去酒店的嬌媚。沒想到,換來的卻是對我老公數百天的錯誤關押。”
外界對于此事也曾群情洶涌、熱議紛紛。如今,在張某被羈押318天之后,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國強制猥褻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張國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也算是暫時為此案劃上了一個句號,不過,相關當事人因為此事生活被籠罩上的陰影,恐怕還不會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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