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田力“專網通信案”再開天價罰單
與隋田力多年合謀造假
來源/猛犸資本局
震驚A股的隋田力“專網通信”騙局揭蓋后,參與合謀造假的上市公司陸續收到罰單。
5月21日晚,合眾思壯(002383.SZ)公告,三天前,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顯示,公司在2017年至2020年累計虛增收入15.81億元,累計虛增成本11.78億元,虛減財務費用1.1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21億元。其中,公司通過虛構專網通信業務虛增的利潤總額達4.27億元。
證監會從對合眾思壯立案到處罰落地,耗時近一年。2022年5月10日,合眾思壯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合眾思壯財務造假的手段可謂花樣百出,包括虛構雷達相關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涉及空轉循環貿易;通過虛構專網通信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與“隋某力”指定企業開展自循環業務;還跨期確認票據貼現費用,進行利潤調節。根據合眾思壯此前公告,“隋某力”便是在A股掀起專網通信驚天騙局的隋田力。
證監會決定,對合眾思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合眾思壯創始人、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郭信平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合眾思壯財務部總監袁學林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合眾思壯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侯紅梅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造假手段多樣,專網通信業務“自循環”
合眾思壯財務造假手段頻出。其中,經查明,合眾思壯違法事實包括通過虛構雷達相關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
合眾思壯利用其子公司深圳合眾思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深圳思壯”)參與雷達相關業務,以開展雷達、服務器等相關產品貿易的名義,虛構生產業務流程,虛構軟件加載模塊,向虞某實際控制的公司采購后再銷售給虞某指定或安排的通道公司,通道公司經過多道流轉后又回到虞某控制的公司,形成空轉循環貿易業務。
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合眾思壯作為出資方,通過簽訂購銷合同,以墊資方式提供資金,以可組織的資金規模確定合同收益,但不提供技術、不參與生產、不經手貨物,不直接與客戶、供應商接觸聯絡,相關業務只有合同、單據、發票配合走單和資金流轉,沒有實物交付,缺乏業務實質,而合眾思壯卻將其披露為軍工集成產品業務,以虛增2017至2019年收入金額6.09億元,虛增成本金額5.4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057.67萬元。
合眾思壯也參與到A股專網通信騙局中。公告顯示,合眾思壯將與隋某力共同投資的聯營企業北斗導航作為專網通信業務運營平臺,以開展專網通信業務為名,與隋某力實際控制的江蘇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對接上下游合同簽訂、原材料采購、組織生產、貨物驗收交付等事宜,與隋某力指定企業開展自循環業務。
專網通信業務對合眾思壯而言沒有業務實質,但合眾思壯卻將其披露為通導一體化業務,以虛增2017至2020年收入金額9.38億元,虛增成本金額5.1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27億元。
合眾思壯虛構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費收入,也與專網通信業務有關。
2017年,深圳思壯與寧波和創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和創智建”)簽訂軟件產品銷售合同,深圳思壯向和創智建銷售合眾思壯企業級即時通訊軟件,合同金額3001萬元。2018年1月,深圳思壯收到和創智建支付軟件款。同年,深圳思壯又與和創智建簽訂技術開發(委托)合同,和創智建委托深圳思壯研究開發移動互聯高精度模塊研發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842萬元,隨后深圳思壯收到對方支付的合同款,但上述款項實則來源于合眾思壯。
實際上,和創智建作為承接專網通信業務的代工廠,本身并沒有采購軟件及技術服務的應用需求,合眾思壯虛構該業務是為了結算和創智建的部分專網通信業務利潤。合眾思壯通過虛構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費,虛增2017年收入和利潤總額3359.33萬元。
不僅如此,合眾思壯還跨期確認票據貼現費用。2017年至2018年,合眾思壯以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信用證向和創智建支付專網通信業務采購款,和創智建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和國內信用證后進行貼現獲得現款。由此產生的貼現費用應由合眾思壯承擔,但合眾思壯為了調節利潤,未及時將貼現費用入賬,而由和創智建先行墊付貼現費用。
該行為導致合眾思壯2017年虛減財務費用1238.75萬元,2018年虛減財務費用7471.52萬元,2019年虛減財務費用3040.5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18億元,累計虛減利潤總額8710.27萬元。
公告顯示,以上事實,有合眾思壯相關年度報告,財務資料,相關客戶、供應商提供的資料、情況說明,工商資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足以證明。
證監會認為,合眾思壯公告的 2017 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 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高管集體遭罰,多家上市公司卷入
隋田力是“專網通信”騙局的關鍵先生,而在他編織的網絡中,上市公司多位高管也是合謀者。
郭信平作為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全面管理合眾思壯事務,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中均簽字確認保證年報真實、準確、完整。合眾思壯雷達相關及專網通信業務由郭信平決定引入,其從一開始便知悉前述業務缺乏業務實質及票據貼現費用跨期確認事項,對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發生起主要作用。
郭信平今年58歲,是合眾思壯創始人、原實際控制人,他是科班出身,畢業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曾在該校宇航學院第五研究室擔任講師,從事衛星導航的技術研究。他于1994年成立合眾思壯,是國內較早進入衛星導航定位領域的公司之一,于2010年上市。在2019年胡潤百富榜中,郭信平以30億元人民幣財富位列第1299名。
2019年9月,合眾思壯引入國有資本股東,公司實控人變更為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理委員會。2022年9月,河南省財政廳變更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而在2022年4月,郭信平辭去董事長等職務;一個月后,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
合眾思壯諸多高管也參與“專網通信”騙局。袁學林歷任合眾思壯財務部副總監、財務部總監,2019年4月從合眾思壯離職后,繼續擔任北斗導航董事長、總經理。袁學林在合眾思壯及北斗導航期間負責組織、參與、實施合眾思壯雷達相關及專網通信業務,知悉票據貼現費用跨期確認事項,并向郭信平匯報,其行為直接導致信息披露違法。
侯紅梅作為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知悉專網通信業務沒有業務實質以及和創智建為合眾思壯墊付票據貼現費用事項。
值得一提的是,合眾思壯時任董事會秘書閆文并未出現在《行政處罰決定書》名單中。而在合眾思壯2022年11月收到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閆文作為時任董事會秘書,主管信息披露工作,從化解風險角度參與了專網通信業務催收回款工作,知悉專網通信業務交貨、回款都是通過隋田力進行。證監會擬決定,對閆文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在聽證和陳述申辯材料中,合眾思壯及郭信平等當事人請求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圖片來源:合眾思壯公告
郭信平提出,第一,郭信平深信專網通信業務、雷達業務是在為軍方做事,所獲固定利潤是軍方的回報。而且,郭信平非財務審計出身,無法做出上述業務是否“缺乏業務實質”的專業判斷。第二,郭信平雖全面管理公司事務,有全面管理責任,但在管理上沒有故意或重大過錯。
經復核,證監會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適用正確,對當事人的申辯意見均不予采納。
在案證據顯示,郭信平同意合眾思壯以貿易形式嵌入雷達業務,其在專網通信業務前期洽談時就知悉該業務利潤空間恒定,以可組織的資金規模確定訂單量等情況。
合眾思壯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將就歷史年度所涉及的財務數據采用追溯重述法進行會計差錯更正。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不過,合眾思壯經營狀況并不樂觀。公司2022年虧損2.4億元,2023年一季度虧損1777萬元。
合眾思壯只是卷入A股“專網通信”騙局的上市公司之一。時代周報記者梳理發現,自上海電氣2022年7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后,十多家上市公司卷入其中,包括康隆達(603665.SH)、江蘇舜天(600287.SH)、國瑞科技(300600.SZ)、ST中利(002309.SZ)、瑞斯康達(603803.SH)等上市公司陸續被證監會立案調,此后有上市公司陸續收到罰單。
4月10日,“專網通信案”主導者隋田力的處罰落地。ST宏達(002211.SZ)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決定責令公司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隋田力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并對其他當事人處以不同程度罰款和警告。
此外,涉及參與虛構專網通信業務進行財務造假的凱樂科技已退市,*ST新海(002089.SZ)也瀕臨退市。
撰文丨黃嘉祥
編輯丨魏 ??瓊
版式丨陳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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