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記錄保存銷售環節 進一步規范保險銷售
“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可回溯管理的,一是保險公司內部要依照內控制度進行追責。二是監管部門可以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比如說停業整頓。”?
獨角金融(微信公號:uni_fin)訊,今日,河北保監局下發了《中國保監會進一步細化保險銷售過程可回溯要求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文。文中強調,中國保監會出臺的《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關于落實〈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圖來源:中國保監會官網)
《辦法》中提及,保險公司、保險中介電話銷售時應全程錄音;互聯網保險業務應完整記錄和保存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投保人操作軌跡等互聯網保險業務交易信息;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的(包括利用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營業場所內自助終端等設備銷售的),需要對關鍵環節進行錄音錄像,并在《通知》中明確了錄音像業務規范和“用語示例”,主要錄制信息包括投保人意見、投保人注意事項、銷售人員證件、投保產品詳細信息及簽字文件等等。
(圖來源:中國保監會官網)
《辦法》正式實施起,保險銷售行為被進一步規范。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巡視員、副局長羅青在10月31日的《保監會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有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還表示,“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可回溯管理的,一是保險公司內部要依照內控制度進行追責。二是監管部門可以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比如說停業整頓。”
當日,保監會對外公布10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包括中華聯合財險、華安財險、、渤海財險、安盛天平財險、光大永明人壽和國華人壽6家保險公司,共計罰款121萬元。除國華人壽外5家企業均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
保險電話銷售亂象在行業內泛濫已久,“套路”很多,觸目驚心。有的推銷員在電銷過程中語速很快,在客戶沒有聽清楚、稀里糊涂的情況下,就給客戶辦理了保險產品;還有的銷售人員夸大理財保險收益率,以超高的收益率哄騙消費者,最后到手才幾十元,甚至要求退保時還扣除1000元本金;更有甚者還通過非法購買高凈值人群信息,來實現電話推銷的目的。
無疑,《辦法》和《通知》的正式實施,將有效整頓保險銷售亂象,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并進一步強化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和管理責任,規范保險銷售服務行為,固化銷售過程的關鍵環節,有助于在糾紛調解、投訴處理、法律訴訟過程中迅速查明事實,提高消費者保護工作效率。
作者:楊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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