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系”動用公檢法要讓野馬財經“永遠閉嘴”,這事到底有沒有人管?
無論“方大系”是通過地方公檢法,還是“黑道白道都有人”,抑或財大氣粗,試圖用疲勞戰術讓我們自顧不暇,野馬財經都會一直堅守腳下的陣地,絕不退縮。
從三年前決定走正規化機構新媒體之路的那一刻,野馬財經的小伙伴們就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準備直面創業的各種艱難困苦。
一路走來,雖然也有受過誤解、遭到質疑的時刻,但是依靠著每一位讀者的支持和信任,以及深藏在我們團隊內心深處對高質量財經原創內容孜孜不倦的追求,對“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應該是道德經濟”堅定不移的信仰,我們成功跨越了一道道難關。
未曾想到,如今,我們卻遇到了一件依靠自身力量難以解決的麻煩。
2017年以來,野馬財經依據上市公司公告、實名舉報人的書面證據,以及我們自己嚴謹和細致的求證,對資本大佬方威麾下的“方大系”上市公司高層人士變動、被舉報以多種手段試圖爭奪他人股權等情況刊發了原創文章;并了解到,“方大系”旗下江西萍鄉鋼鐵(下稱:江西萍鋼)以“高分紅、高獎金”登上媒體頭條的同時,卻一直試圖以極其低廉的價格回購員工股金,以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后來,有當地群眾向野馬財經反映:“江西萍鋼的全資子公司萍鄉萍鋼安源鋼鐵有限公司(下稱:萍安鋼)存在大肆污染當地水體和空氣的問題,排放出的重金屬鉈一度影響到了鄰省——湖南省的水體。2018年8月6日,萍安鋼被環保部門責令停產整治。然而,為了自身利益,萍安鋼居然出現了煽動員工向政府施壓復工的情況。迫于壓力,當地政府隨后允許萍安鋼復工。復工之后,萍安鋼的污染依舊。”
上圖為萍安鋼復工后廠區廢氣排放照片
野馬財經通過多方了解,發現確實有中層在員工微信群中,傳達中層正職會議內容時,提到“公司宣布放假,放假期間,全員拿生活費,包括留守上班人員。如有不接受的,特別是有房貸車貸的可以結伴向政府訴求解決。”
上圖來自萍安鋼員工微信群
隨后,萍鄉市政府門口果然出現了眾多萍安鋼工人給政府施壓,要求恢復工廠生產。地方政府人士不得不出面安撫。8天之后,萍安鋼得以復產。而后,江西萍鄉市因為在水污染治理過程中,存在“另辟蹊徑、假裝整改”應對環保督查考核等怪現象,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點名批評。
上圖為眾多萍安鋼員工聚在江西省萍鄉市政府門口
“方大系”在了解到野馬財經在做相關的原創內容之后,先后五次通過各種手段讓我們閉嘴,要求我們簽署“永遠不再發布及轉載涉及方大集團及其下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各類正面、負面文章”的承諾書和保密協議書。同時,對于已經刊發的報道,“方大系”在自己作為納稅大戶的甘肅蘭州與江西萍鄉,通過以不同主體起訴野馬財經來進行施壓,還曾在庭審前揚言“有的是法院讓你們輸官司”。
而在案件的審理及裁定過程中,出現了很多不同尋常的狀況。例如蘭州市紅古區法院的庭長和書記員,不遠千里來到北京向我們當面遞交傳票;“方大系”的一審訴狀和上訴書出現了前后矛盾的明顯造假,依然能夠勝訴等問題。
這不由得讓人想起,江西萍鋼的一位股東周華文曾公開對媒體提到,2013年時,“方大系”為了讓他低價轉讓手中的江西萍鋼的股權,羅織罪名將他抓捕,在獄中強行要求轉讓股權。
周華文表示,江西萍鋼法務部部長朱宣洋曾揚言:江西的公、檢、法,就是我手中的風箏,我要它飛就飛,我要它收就收。
朗朗乾坤,竟然有人在共和國的土地上說出如此狂妄的話,然而,結果又讓我們“不得不服”……而且還不止是江西。
事情源于一年之前:
2017年,“方大系”多家上市公司出現高管人事變動:方大炭素(600516.SH)在任7年的何忠華卸任董事長,解聘衷金勇和李晶擔任的公司副總經理職務;方大特鋼(600507.SH)董事會秘書田小龍離任,公司董事長鐘崇武卸任,謝飛鳴接任;方大化工(000818.SZ)多名董事聯名提交議案罷免了董事長閆奎興,由副董事長趙夢接任;公司原總經理郭建民、原財務總監李曉光亦被免職;原董事會秘書宋立志、原總工程師羅宏等人也先后因個人原因辭職……
根據前述公告信息,野馬財經撰寫了一篇“方大系”上市公司高管人士劇烈變動的原創文章,隨后被方大炭素(600516.SH)在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提起名譽權糾紛訴訟。
2018年2月28日,野馬財經依據“方大系”下屬公司江西萍鋼股東周華文的實名舉報材料及深入研究撰寫了《“方大系”巧取百億萍鋼的隱秘路徑》一文。隨后,又被方大特鋼(600507.SH)總經理尹愛國、江西萍鋼公司,在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提起名譽權糾紛訴訟。
誰在左右地方司法, 不惜出現信息披露違規?
既然是打官司,那么公堂之上,自該有明鏡高懸。
然而,野馬財經很快發現,事情并沒有想象中那么純粹。
訴訟開始之前,先是自稱“方大”方面人士撥打野馬財經的辦公座機,揚言“有的是法院讓你們輸官司”。
讓我們十分驚訝的是,接到電話的第二天一大早,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人民法院的庭長楊小梅、書記員李舒竟然親自來到野馬財經位于北京的辦公室,送一份快遞就能到的名譽侵權官司傳票。野馬財經就關心幾個問題:打沒打飛的?住沒住酒店?錢誰掏的?
更加匪夷所思的事情發生在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方大特鋼(600507.SH)總經理尹愛國和江西萍鋼提起名譽侵權訴訟,而且要求案件在尹愛國的長期居住所在地——江西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審議此案。
實際上,在《“方大系”巧取百億萍鋼的隱秘路徑》全文中,僅有一處提及尹愛國。原文為:當地一位王姓人士也提到,當初為了支持萍鋼改制,萍鋼還號召員工的親朋好友出資購買股金,但是“方大系”對這部分人不予回購,這樣的人有2000多位。還是鬧了幾次,最后由萍鄉市峽山口公安分局局長劉培方出面和萍鋼的黨委書記尹愛國溝通,后來“方大系”才同意將這2000多人納入回購名單中。
這一段描述為客觀事實,有多個獨立信源。
而且,尹愛國在起訴狀中自稱經常居住地在萍鄉市湘東區,并不在安源區。
我方律師提出,涉案文章與尹愛國無關,尹愛國在本案中出現完全是為了影響管轄,擾亂司法。畢竟,被群眾投訴的污染企業萍安鋼常年為安源區的第一納稅大戶。
而且,尹愛國為上市公司方大特鋼總經理,方大特鋼官網及公告均披露其長期工作、居住于南昌市,而非距離方大特鋼300公里之外的萍鄉市安源區。也就是說,上市公司公開披露信息與尹愛國訴狀相互矛盾。
基于以上依據,我方律師提起管轄權異議。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野馬財經的管轄權異議。
該判決稱:本院審核了民事起訴狀及《“方大系”巧取百億萍鋼的隱秘路徑》這篇文章,認為起訴狀事實和理由均是圍繞江西萍鋼的名譽權損害進行闡述和事實列舉,起訴狀沒有原告尹愛國名譽權受到侵害的相關事實和理由,訴狀只是提到原告企業聲譽受到損害,而非個人聲譽,原告尹愛國起訴二被告不符合《民訴法》第119條,不應認定為本案適格原告。最終裁定:本案移送江西萍鋼住所地——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管轄。
對此,方大特鋼的總經理尹愛國和江西萍鋼提起上訴。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訴的過程中,新的矛盾之處開始出現。
在一審訴狀中,尹愛國稱自己的常住地址為萍鄉市湘東區。
在上訴狀和終審裁定書中,尹愛國卻將常住地址變更為:萍鄉市安源區。
難以置信的是,尹愛國的常住地址,在自己寫的兩份訴狀中說法都對不上,法院竟然進行了改判。對于一審裁定如此清晰、簡單的事實,二審法院——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撤銷安源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的終審判決,讓該案的管轄權留在了萍安鋼(被投訴的污染企業)納稅所在地的安源區人民法院。
這一份終審裁定相當于認定方大特鋼總經理尹愛國為本案適格原告,而且他的長期居住地為萍鄉市安源區,因此該案可以在安源區人民法院審理。
起訴狀常住地為湘東區,上訴狀變為了常住安源區,如果再算上上市公司披露的長期工作居住于南昌市,尹愛國一人竟然可以常住于三地,不免令人啼笑皆非。
假如尹愛國在起訴狀中所稱長期居住于萍鄉市安源區是真實的,那么他究竟是如何擔任300公里之外的上市公司方大特鋼總經理的?他如何能夠實現晚上居住于300公里之外的萍鄉市安源區,早上到位于南昌市高新區的方大特鋼上班的?
眾所周知,“方大特鋼”是出了名的高薪公司,普通員工的年終獎都是用現金墻發放。
上圖為界面報道截圖
A股薪酬王的桂冠更是多次被方大特鋼的高管摘得。
作為2018年新任方大特鋼總經理的尹愛國,其具體薪酬雖然尚未披露,但是董事能從公司拿到4000萬薪酬來判斷,尹愛國自然不會太低。
那么,作為上市公司總經理,尹愛國竟然長期居住在300公里之外,還拿著高薪,這是對7萬名投資者的不負責。上市公司方大特鋼,對于涉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重要工作、居住信息不做信息披露,甚至多次在公司公告、官網上涉嫌虛假披露尹愛國在南昌市主持日常工作,涉嫌信息披露違規。
相反的,如果來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真的,即尹愛國的確常年工作、居住于南昌市,那么尹愛國在《起訴狀》、《上訴狀》中提供的兩處長期居住地就是公然對法院撒謊。而且可以判斷出方大特鋼總經理尹愛國缺乏上市公司高管應有的基本誠信,根本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高管。而且,尹愛國還擔任著江西萍鋼的黨委書記,這種缺乏基本誠信的人如何能夠勝任一家擁有萬名員工公司的黨委書記?
無論是方大特鋼信息披露違規,還是尹愛國缺乏基本誠信,均是對方大特鋼7萬名投資者的不負責任。
五次要求野馬財經永遠封口
借著雙方對簿公堂之際,“方大系”先后五次施壓,要求野馬財經簽署“承諾永遠不再發布及轉載涉及方大集團及其下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各類正面、負面文章”的調解書和保密協議書(下稱《承諾書》)。
第一次是在2017年底,“方大系”通過上海一位《XX日報》的媒體同行轉告野馬財經創始人李曉曄,如果同意簽署《承諾書》,方大炭素立刻撤訴。被李曉曄當時一口回絕。
第二次是在2018年初,“方大系”委托北京一位《XX時報》的媒體同行作為中間人,聯系野馬財經,希望野馬財經盡快簽署《承諾書》,只要簽署了《承諾書》,方大炭素立刻撤訴。再次被野馬財經拒絕。
第三次是在2018年春,“方大系”下屬公司江西萍鋼法務監審部長朱宣洋在電話中委托李曉曄從前的采訪對象——知名法律界人士李莊代為轉達,只要野馬財經承諾不再繼續對方大集團旗下所有公司做報道,“方大系”旗下公司和野馬財經的2個案子都可以撤訴。隨后李曉曄請李莊轉達朱宣洋,野馬財經不同意。
第四次是,野馬財經代理律師在與方大炭素代理律師溝通開庭事宜時,方大炭素該案代理律師——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將方大炭素的和解意見以短信方式發送給了野馬財經的代理律師。方大炭素重申了此前已經多次提到的“要求野馬財經承諾不再發布或轉發涉及方大集團及其下屬子公司、分公司的各類文章,包括正面、負面信息。方大集團旗下萍鄉鋼鐵起訴案件一并和解。”并且,對方表示,因方大炭素審批需要時間,如果開庭前能審批完,當庭和解,如方大炭素審批不完,野馬財經先蓋章提交,待審批完后申請法院出具調解書。
第五次則是在蘭州市紅谷區人民法院的一審法庭上,方大炭素重申了前述要求,被野馬財經當庭拒絕。
庭上、庭下相互配合、共同施壓,連續五次要求野馬財經承諾永遠不再刊發或轉載對方大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各類信息,將“方大系”試圖通過打官司實現讓野馬財經永遠閉嘴的真實目的暴露無遺。
“黑白兩道”都有人?
除了奇招迭出的司法訴訟,“方大系”為了讓野馬財經永遠閉嘴,動用了更加惡劣的手段。
多次施壓未果之后,還有社會人士通過座機撥打野馬財經創始人李曉曄手機,警告李曉曄,不得再撰寫及轉載任何有關方大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任何正面、負面報道。同時揚言“黑道白道都有人,方大炭素已經報案,要讓警察來抓李曉曄”。
頗為諷刺的是,在方大炭素(600516.SH)的一份《民事起訴狀》中,公然將動用公安一事還寫成了白紙黑字,要野馬財經承擔擾亂社會秩序的刑事責任,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
在旗下方大炭素、方大特鋼、江西萍鋼輪番上陣之時,“方大系”核心企業方大集團也親自上場,參與了進來。
方大集團多次給野馬財經的郵箱中發送一份自己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的起訴狀,表示要向野馬財經索賠百萬。
不過,據野馬財經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了解,他們還未受理該案,法院沒有立案紀錄。
江西萍鋼、方大炭素、方大特鋼,以及背后的方大集團等“方大系”核心公司以組合拳的形式,借助“主場優勢”,試圖將野馬財經拖入訴訟的泥潭,最終達到讓我們永遠閉嘴的目的。
僅蘭州市和萍鄉市的兩個一審訴訟,野馬財經花費的律師費、差旅費、證據公證費、訴訟費等各項費用已經合計超過20萬元,而這還沒有算二審的費用,也沒有算方大集團揚言百萬索賠的案子。
打官司消耗的金錢、時間、精力,對于坐擁多家上市公司、擁有龐大法務部的“方大系”來說,自然是九牛一毛;但對野馬財經來說,作為一家僅有50余人的創業公司,已然是不小的負擔。并且,由于我們之前沒有專門的法務,野馬財經只能抽調內容團隊的人臨時上陣,牽扯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每每至此,我們總不禁反思,這一切值得么?畢竟,無論是萍安鋼嚴重的污染,還是江西萍鋼低價回購員工股金、以及“方大系”收購國企涉嫌國有資產流失的質疑,網絡、媒體之上聲討之聲均有,卻一直未能真正解決,野馬財經作為一家成立僅三年的小小自媒體又能改變什么呢?
不過很快,我們就堅定了答案。
多位江西萍鄉本地人與野馬財經取得聯系,盡己所能的給我們提供了萍安鋼污染的大量證據,給予了我們無比的信任。他們說,“希望在萍安鋼工作的親朋好友和我們的兒孫們不用受萍安鋼的污染,如果沒有人抗爭,沒有人敢發聲,萍安鋼的污染不會自己消失”。
上圖為萍安鋼一個車間
聞聽此言,我們感受到了一種悲哀,但更多的是沉甸甸的責任,一份作為新媒體的發聲渠道的責任。
就像2018年1月1日,野馬財經新年獻詞中所承諾的,“努力扮演好第三方監督的角色,用自己微薄的力量,為大家盡可能地找尋隱藏的真相”。
頂住來自類似“方大系”這樣的大公司的種種壓力,繼續發聲,這本是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序良俗的應有之義,況且我們相信“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應該是道德經濟”。如果沒有人頂住壓力,拼盡全力爭取,市場經濟不會自己變成法治經濟和道德經濟。市場的平衡,就需要在市場的參與者、監管者、第三方的博弈中實現。
更何況,野馬財經作為一家擁有50余人、已經機構化運營的自媒體,在遭遇上市公司永遠封口的這種無理要求時,都深感力量弱小,疲于應對。那么,其他的財經自媒體面臨的惡劣環境,更是可想而知。如果“方大系”能夠通過動用地方公檢法來達到讓自媒體閉嘴的目的,就會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效仿,這對于信息披露質量本來就不高的國內證券市場,無疑將是一種倒退。
因此,無論“方大系”是通過地方公檢法,還是“黑道白道都有人”,抑或財大氣粗,試圖用疲勞戰術讓我們自顧不暇,野馬財經都會一直堅守腳下的陣地,絕不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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