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的百億美元與反壟斷的天價罰單
百億美元的“糧草儲備”,既是美團2018年IPO以來首次大規模再融資,也創造了港交所增發的記錄,真的只是為了業務層面的布局嗎?
作者 | 不二
來源?| FN商業(ID:FN-24H)
前有阿里182億元的巨額罰單,如今反壟斷的利劍指向了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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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港股收盤后不久,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發布消息稱,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美團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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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美團在社交平臺上進行回應:
“將積極配合監管部門調查,進一步提升業務合規管理水平,保障用戶以及各方主體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目前公司各項業務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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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美團低開300港元/股,市值近1.8萬億港幣。相比于2月份460港元的年內高位,目前美團股價回落33%,市值蒸發了9000多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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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阿里的罰單是按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的4%罰款。美團2020年營收1148億元,若按照4%的標準計算,預計美團此次罰金最低也要付45.9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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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一
市場監管總局早就釋放出“反壟斷趨嚴”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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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了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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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指出,我國平臺經濟在快速發展中風險與隱患逐漸累積,危害不容忽視,依法規范刻不容緩。其中,強迫實施“二選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掐尖并購”、燒錢搶占“社區團購”市場、實施“大數據殺熟”、漠視假冒偽劣、信息泄露以及實施涉稅違法行為等問題必須嚴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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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強迫實施“二選一”問題尤為突出,是平臺經濟領域資本任性、無序擴張的突出反映,是對市場競爭秩序的公然踐踏和破壞。強迫實施“二選一”行為限制市場競爭,遏制創新發展,損害平臺內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益,危害極大,必須堅決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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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一”的歷史由來已久。其本質是獨家交易,又稱為排他性交易或獨占交易,指處于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要求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而不得與其他競爭對手進行交易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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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因“二選一”被處罰的討論才剛結束不久,業內早就在猜測下一個被處罰的企業,很快結果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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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召開之后,4月14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就美團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近日判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外賣)賠償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餓了么)共計約3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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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顯示,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美團方面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要依據是,其與餓了么的用戶群體高度一致,并且在爭奪商戶、消費者亦存在此消彼長的競爭利益,具有直接競爭關系。美團方面以調高費率、置休服務、設置不合理交易條件限制、阻礙商戶與其競爭對手“餓了么”交易,排擠競爭,拉扎斯公司必然因此損失流量、喪失訂單而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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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方面曾要求商家下架在餓了么的店鋪,如果拒絕下架,則需重新簽約,費率從18%上調至25%;針對不重新簽約且不下架店鋪的商家,置休其服務,讓商家無法在美團平臺正常經營。另外,針對個別反映強烈的商家,美團先后采取在高峰期停止平臺店鋪顯示、置休服務、將起送金額調高至500元/單,配送費用調高為50元/單,配送范圍縮小至500米等手段阻礙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建立正常的交易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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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與此同時,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餓了么)溫州分公司存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4月7日判決其賠償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外賣)經濟損失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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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餓了么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理由與上述案件有一定的相似性。判決書顯示,由于兩個平臺在客戶群體、經營模式、配送范圍等方面高度一致,因此在爭奪有限市場內的入駐商戶、消費群體上存在此消彼長的競爭利益,具有直接競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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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材料顯示,拉扎斯公司溫州分公司要求用戶關閉美團外賣平臺經營者合法提供的服務,逼迫商戶與其簽訂獨家合作協議來排擠其他經營者的競爭,迫使商戶不得不在美團外賣、餓了么等平臺之間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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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早在四年前,美團就因不正當競爭行為收到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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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浙江金華市市場監督局發布消息稱,美團利用優勢地位強迫商家簽訂“只與美團外賣進行外賣在線平臺合作”這一補充約定,并在知道簽約商戶與美團之外的平臺合作后,強制關閉商戶在美團的網店,上述行為是利用自身優勢,阻礙、脅迫他人與競爭對手發生正常交易的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因此對其罰款5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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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3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海口市工商局已對運營美團外賣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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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3月18日,浙江紹興部分商戶反映,美團外賣平臺強行要求餐飲商戶選擇獨家外賣平臺,如果選擇多平臺就采取強行關店、提高傭金、降低排名、縮小配送范圍等措施對商戶施壓。紹興越城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透露,該局已對美團的行為正式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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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美團外賣在當地負責推廣的飛公司“二選一”行為罰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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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知名職業打假人王海對媒體表示,其在幫助“美團外賣”商戶維權時,發現美團外賣開展網絡餐飲平臺服務涉嫌進行不正當競爭,美團外賣為了與“餓了么”平臺爭奪市場份額,使用不正當手段競爭,強制商戶對標補貼、損害商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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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王海介紹,“餓了么”平臺實施“平臺補貼商戶、商戶補貼用戶”的活動標準。美團外賣為了保證“美團外賣”平臺活動不低于“餓了么”平臺活動標準,在無平臺補貼情況下,強制自家商戶執行餓了么平臺“商戶補貼用戶”活動標準,商戶別無選擇只能自掏腰包,貼付費用,商戶若不聽從執行對標,就強行關閉商戶店鋪,終止商戶經營,切斷商戶經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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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對美團立案調查之后,王海再次對媒體表示,其先后向北京、海南、廣州、深圳等多地工商部門,舉報美團利用壟斷地位強迫商戶“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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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反壟斷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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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早間,市場監管總局官方發布消息稱,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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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告的措辭,與此次對美團的公告別無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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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今,市場監管機構對于“反壟斷”的重視程度持續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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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反壟斷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2020年1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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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目前已經完成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正在根據征求意見情況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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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21年經濟工作,會上要求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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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1日生效以來,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明確表示強化反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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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最后兩個月,監管部門接連出臺“反壟斷”相關政策并多次強調“反壟斷”,意味著2021年將進入互聯網反壟斷強監管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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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加強互聯網反壟斷監管也符合當前的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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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6日,法國反壟斷部門向蘋果開出11億歐元罰單,打破了法國反壟斷當局的最高罰款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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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10日,歐盟認定亞馬遜違反《反壟斷法》,濫用“大數據”為自營產品牟利;同日,印度反壟斷監管機構宣布對谷歌展開反壟斷調查,理由是谷歌涉嫌濫用其Play Store的主導地位在全球最大的互聯網市場推廣其支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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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在經過一年半的反壟斷調查之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Facebook提出反壟斷訴訟,指控其行為阻礙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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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谷歌在老家再遭反壟斷訴訟,美國監管機構指控其操縱數字廣告市場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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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日報》報道,在12月10日舉行的部分省份反壟斷工作座談會上,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全國市場監管系統以執法辦案為抓手,加大反壟斷監管力度。今年1月-11月辦結反壟斷案件93件、罰沒金額3.72億元,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429件、審結426件,有力促進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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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20年12月24日公布對阿里巴巴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之前,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第48條、49條作出處罰決定,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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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在當時評論阿里巴巴被調查的文章中提到,“反壟斷已成為關系全局的緊迫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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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2021年成為“反壟斷之年”,對于阿里的調查在4月份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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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公告中提到,自2015年以來,阿里巴巴集團濫用該市場支配地位,對平臺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臺內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并借助市場力量、平臺規則和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采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二選一”要求執行,維持、增強自身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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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綜合考慮阿里巴巴集團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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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對阿里立案調查到公布結果大概用了4個月的時間,每個案件都有特殊性,但美團“二選一”案件得出結果的時間,很大概率不會超過4個月。
早有準備?
從各地市場監管機構的處罰來看,對美團的“二選一”處罰主要發生在外賣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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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2020年財報顯示,其全年營業收入1148億,外賣收入高達662.7億元,比上年增長20.8%;餐飲外賣全年交易額達4889億元,全年交易筆數同比增加16.3%至101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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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央視財經公布的數據,截至2020年年底,全國外賣市場交易規模達到835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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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述數據計算,美團在外賣領域的市占率約有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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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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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美團2020年營收計算,其最多被罰114.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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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九條,反壟斷執法機構確定具體罰款數額時,應當考慮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的時間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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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金額的基數要根據涉嫌壟斷的范圍來判定,處罰比例也要根據涉嫌壟斷的程度計算。也就是說,如果最終結果認定美團交易平臺整體涉嫌壟斷,那么要以平臺交易額為基數來計算罰金,如果只是在外賣業務,那么就以外賣的營收為基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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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114.8億的罰金只是理論上的最高值,更何況如今美團“糧草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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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美團發布公告稱,將發行總額近30億美元可轉債,包括發行14.836億美元六年期零息可轉債、15億美元七年期零息可轉債,換股價(可予調整)均為每股431.24港元,較4月19日美團收盤價溢價約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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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美團還宣布配售現有股份及先舊后新認購換股股份,配售股份合計約1.98億股,按照每股273.80港元配售價格,募資額達7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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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1.98億股中,美團擬向第三方增發1.87億股,配售價為每股273.80港元,較4月19日收盤價折價5.3%。配售股份數量相當于美團公告日現有已發行股本約3.2%及投票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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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還與老股東騰訊達成了股份認購協議,騰訊同意按每股273.80港元價格認購1135.26萬股股份,相當于美團公告日現有已發行股本約0.2%及投票權0.1%,騰訊認購事項所得款項凈額預計約為4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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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此次以增發股票和出售可轉債的方式,擬融資95.8億美元。美團表示,此次所募得的資金將用于科技創新,加大在無人車、無人機配送等領域前沿技術的投入,以及一般企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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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億美元,既是美團2018年IPO以來首次大規模再融資,也創造了港交所增發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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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大規模的“糧草儲備”,真的只是為了業務層面的布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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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美團發布2020年第四季度及全年業績,其中提到,截至2020年12月31日,美團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及短期理財投資的結余分別為171億和4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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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著對新業務投入加大,美團去年盈利后又轉向虧損。2020年第四季度,美團經調整凈虧損14.37億元。除了主營業務之外,主要是新業務如美團優選、買菜、閃購、無人駕駛等,都是“用錢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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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的時間稍顯緊迫,只有趴在賬上的現金,才是應對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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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二選一”而被立案調查,也不應該以交罰金為終點,這是一次反思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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