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內14家銀行被罰3210萬 7家因貸款違規流入樓市被罰1890萬
過去一周,因資金違規亂象而被處罰的銀行多達14家,罰款金額合計高達3210萬。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行業而被處罰的銀行有七家,包括民生銀行、溫州銀行、盛京銀行、平安銀行、廣發銀行、寧波鄞州農商銀行以及大連銀行,相關罰款合計近1890萬元。
來源:科技金融在線
“房住不炒”大背景下,樓市信貸資金仍是金融監管重點。
過去一周(5月11日-18日),銀保監會官網掛出一連串針對銀行機構的罰單。據科技金融在線不完全統計,因資金違規亂象而被處罰的銀行多達14家,罰款金額合計高達3210萬。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行業而被處罰的銀行有七家,包括民生銀行、溫州銀行、盛京銀行、平安銀行、廣發銀行、寧波鄞州農商銀行以及大連銀行,相關罰款合計近1890萬元。
7家銀行貸款違規流入樓市 合計被罰1890萬
眾所周知,自從將房子定位為“住而不炒”以來,監管層對銀行房地產貸款政策不斷收緊。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曾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房地產是現階段我國金融風險方面最大的“灰犀牛”,要堅決抑制房地產泡沫。
2020年8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在北京召開重點房地產企業座談會,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交易商協會以及部分房企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形成了重點房企資金監測和融資管理規則,也就是“三道紅線”及“四檔管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與銀保監會公布《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確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機構覆蓋范圍、管理要求及調整機制,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兩個上限,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今年以來,銀保監會等部門又多次發文防止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不過,在各部門加大監管力度背景下,銀行違規向房地產市場發放貸款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僅過去一周內,銀保監會官網就掛出多張罰單,其中因違規發放貸款流入房地產市場,民生銀行、平安銀行、廣發銀行、盛京銀行等7家銀行遭到銀保監會相關分支機構處罰。
具體來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因“六宗罪”被罰款300萬,其中在樓市方面違規的情形包括:經營性物業貸款被變向用于繳納土地出讓金、同業投資資金被變向用于支付土地出讓金、部分個人消費貸款資金被用于購房。
同樣,民生銀行杭州分行也因“貸款資金違規挪用于支付土地款、歸還前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股東往來款”,以及“個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而被罰款70萬元。
無獨有偶,平安銀行資金運營中心也因“六宗罪”被罰300萬。其中向樓市違規輸入資金的行為包括:向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以及違規向土地儲備項目提供融資。
除了資金違規流入樓市,平安銀行杭州分行也因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購買理財;部分信貸資金被挪作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等被罰款70萬元。
除了民生銀行、平安銀行,另一全國股份制銀行廣發銀行也在處罰行列。
廣發銀行上海分行因同業投資資金變相用于土地出讓金、未嚴格檢查監督固定資產貸款使用情況,被罰款共計100萬元;而廣發銀行寧波分行因“房地產項目資金違規流入限制性領域、項目貸款支付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被罰款140萬元,該分行相關直接責任人被給予紀律處分。
除了上述三家股份制銀行,此次因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樓市被罰最多的是盛京銀行。盛京銀行上海黃浦支行因“2018年3月至7月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等四宗罪被罰款300萬。
而盛京銀行上海普陀支行因并購貸款被變相用于拍地保證金,以及發放的某固定資產貸款用途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而被處罰款100萬元。
還有,盛京銀行上海分行還因未真實轉讓部分信貸資產、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而被罰沒合計101.86萬元;盛京銀行上海長寧安龍支行因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被變相用于股權投資而被處罰款50萬元。
短短數天,盛京銀行就合計被罰超550萬。
溫州銀行上海分行則因“違規向項目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部分流動資金貸款變相用于支付拍地保證金”等五宗罪被處罰款共計250萬元;溫州銀行上海嘉定支行還因固定資產貸款用途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處罰款50萬元。
此外,寧波鄞州農商行也因“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購買商用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合規”等被罰215萬;大連銀行天津分行因“房地產開發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而被罰款110萬元,同時兩位責任人分別被處以5萬元罰款及警告處罰。
另外7家因其他違規亂象合計被罰超1050萬
過去一周內,除了因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而被監管處罰之外,因其他違規亂象被罰的銀行也大有人在。
比如,建設銀行建德支行因員工違規查詢、泄露客戶信息、未按規定報送涉刑案件(風險)信息等被罰款30萬元。徐馳為這些違規行為的直接責任人,被監管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
工商銀行私人銀行部則因部分理財產品交易存在利益輸送而被處罰款50萬元。
恒豐銀行寧波分行存在虛增存貸款,信貸資金流入限制性領域,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資產質量反映不真實等多種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160萬元,并責令該分行對相關直接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杭州銀行寧波分行則因“七宗罪”被罰220萬元,包括:授信審查審批嚴重不審慎、信貸資金被歸集使用、貸款資金被挪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委托貸款資金來源審查未盡職、員工與授信客戶發生非正常資金往來、非現場監管統計數據與事實不符。相關直接責任人員被給予紀律處分。
浙江臨安農商行因“五宗罪”被罰160萬,具體包括: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資本市場;流動資金貸款挪用于投資套利;流動資金貸款挪用于定期存款和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股東貸款挪用于關聯小額貸款公司;員工管控缺失,員工行為失范。同時,兩位責任人被警告。
吉林銀行大連分行因貸后管理不盡職,貸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被罰50萬;大華銀行(中國)因向部分借款人收取咨詢服務費,構成以貸收費,被責令改正,并罰沒共計382.953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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