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螞蟻集團打了565天官司后,金角財經二審勝訴!
打了一年多了,覺得要輸了,就說我不玩了,這算什么?
原創首發/金角財經 作者/盧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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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我們接到了法院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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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告訴我們,螞蟻公司想跟我們進行和解,想就相互寶的官司進行撤訴。我回復說,他們要撤訴的話,自己撤訴就行啊,一審判決不就直接生效了。法官說,不是,是他們想要撤一審的訴,所以需要你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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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要超出二審判決期限了,你來跟我說要撤一審的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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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白話說就是:你按著要跟我打,打了一年多了,覺得要輸了,就說我不玩了,這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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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算是傲慢吧,但傲慢在法律面前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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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螞蟻集團終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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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螞蟻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二審案件受理費 10100 元,由上訴人螞蟻會員(北京)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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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判決結果
一審法院曾判定,螞蟻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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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判決書則認定,螞蟻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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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565天,開庭聽證7次,螞蟻方申請保全-撤銷保全-再申請保全,追加被告并撤銷追加被告,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二審,作為應付這些操作的一方,我們耗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與財力。在終審判決期限推后兩次達半年之后,在宣布螞蟻公司終審敗訴的那一刻,我們金角財經終于迎來了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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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全球最大零售商、國內市值最高的互聯網公司,一邊是當時成立不到一年、十來人規模的新媒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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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實力相去天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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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在這場較量里,我們才是那只隨時會被大象踩扁的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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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力量懸殊,但心從未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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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初指出,螞蟻旗下涉及上億人的產品相互寶存在的問題時,正是螞蟻乃至阿里巴巴集團如日中天的時候。我們執筆直言,但剛被起訴的時候,我們看起來幾乎只有被按在地上摩擦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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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如今,我們徹底勝訴。相互寶存在的問題,由我們開始,被越來越多的媒體所關注。也如我們所言,相互寶這種網絡互助模式,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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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互助關停相關報道
一開始,當我們面臨螞蟻這次索賠200萬的訴訟時,我們知道,即便是真賠了200萬,有些話,該出來講的,還是要講。我們也由此寫出來全網傳播超過千萬的文章《我被螞蟻集團告了!因為揭露它不為人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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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問題,也被推到了陽光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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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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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么比判決書所記載的訴訟詳情更具公信力的,我們一起看看這中間發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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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判決的聚焦與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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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著一審法院的判決書,回顧當時發出文章的內容。
一審判決書相關內容
撰寫文章的時間是2019年10月,當時,相互寶才剛剛推出一年,用戶便迅猛擴張至9576萬人,將近1億人。1億人背后是1億個家庭,也就是說,相互寶至少與中國3、4億人口相關。?一個互聯網產品在1年內跟3、4億人產生緊密關聯。這個產品背后的公共意義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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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相互寶這個產品存在的問題,也不斷開始顯露:治療費用飽受質疑、分攤費用不斷暴漲。隨后,微博上對于相互寶扣款額度過高的問題,洶涌如潮。我們當時撰寫分析文章,便是基于這個背景。
微博網友對相互寶的討論
具體模式問題,本文就不多作探究了,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此前文章《我被螞蟻集團告了!因為揭露它不為人知的事》,已經全面地探討,并且在這一年里也都得到了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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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出后,很快在網絡形成了討論和質疑。也陸續有其他媒體平臺進行跟進報道。文章發出半年后,螞蟻公司在廣州互聯網法院針對金角財經提起了索賠200萬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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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篇文章,一審法院認定:文章第一部分不構成基本內容失實。而第二部分不構成內容嚴重失實,第三部分內容只是正常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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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認定結果
一審結束后,我們來到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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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決書中,一審關注的三大焦點主要在,內容是否嚴重失實?是否存在有主觀惡意?構不構成侵害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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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二審關注的焦點,更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到了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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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一:案涉文章的注意義務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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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認定,金角財經發表文章的注意義務,需要結合文章發表的主體、指向對象、話題等因素綜合分析。
而螞蟻公司運營者全中國用戶人數最多的網絡互助產品,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應主動承擔相應社會責任,自覺接受公眾監督、輿論監督。且其具備較好的澄清誤解的機會和能力,故應對社會公眾的監督、質疑、批評等負有更高的容忍義務。
案涉文章主要討論相互寶分攤費用上漲及運營模式是否安全等,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屬于社會公眾的關注焦點,應允許公眾更自由地發表個人意見,以形成更充分的社會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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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白話來說就是:相互寶牽涉到龐大而深遠的公共利益,就應該接受社會公眾的質疑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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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二:內容是否客觀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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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質疑與監督的權利后,關鍵就在于內容是否客觀真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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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中院認定,金角財經在案涉文章中描寫的事實基本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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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金角財經已經對文章涉及的甲狀腺癌的治療、相互寶的監管現狀等相關問題盡到了合理審查核實義務。其中,“幾千的手術,相互寶卻賠幾十萬”,是醫師論斷所得,且醫師屬于專業人士,其對相關醫學專業的問題論斷具有較高可信度。
其他媒體關于相互寶監管問題的討論
再者,案涉文章引述的網友言論,系網絡上客觀真實存在的,并非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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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來說,文章僅存在一句話不符合事實,基本內容并未嚴重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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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我們的文章,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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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三:內容有無侮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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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相互寶應當受到監督、我們文章的基本事實也沒問題。那會不會措辭方面,出現謾罵、侮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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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中院認定,案涉文章是對公共問題發表質疑、批評等評論性意見。雖部分詞匯言辭激烈,但未附加強烈的主觀色彩和道德指控,未通過辱罵、丑化等方式故意詆毀相互寶,未達到侮辱的程度。“騙保”、“暴漲”、“虛構保額”、“涉嫌詐騙”、“信任流失”等詞語雖屬負面評論,但未超出社會公眾對公共事件或現象發表的自由言論的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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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案涉文章第三部分對相互寶運營模式進行分析評論,表達了公眾對網絡互助運營模式普遍存在的問題的正常評論、擔憂和質疑,內容不存在侮辱、誹謗等言論。
焦點四:文章是否損害螞蟻公司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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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是否損害螞蟻公司名譽的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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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判決認為,螞蟻公司主張的所謂“案涉文章的傳播,造成其社會評價降低”缺乏依據。
所以,對螞蟻公司的主張,一審法院不予采納的判決并無不當,廣州中院也予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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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五:文章是否存在過錯
針對此問題,判決書認為,案涉文章多次提及相互寶承諾“單個賠付案件的分攤費用不超過1毛錢”,并相對客觀地解釋分攤金額逐步上漲的原因為“隨著被幫助人的數量急劇增加,加上分攤人數增速遠遠不及被幫助成員數的增長,分攤金額自然水漲船高”。
可見,金角財經并非完全否定、詆毀相互寶產品,也并非故意誤導讀者以損害,螞蟻公司的名譽。
網友對均攤費用增長的意見
其次,沒有證據證明金角財經與螞蟻公司之間,存在業務競爭關系,也沒有證據證明,金角財經是因為收取螞蟻公司競爭對手的推廣費或營銷費,而出于利益驅動撰寫和發表的文章,因此不能推斷金角財經的文章存在故意侮辱、誹謗螞蟻公司,或打壓競爭對手的主觀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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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我們寫這篇文章,完全是處于公共利益角度去考慮,不存在說收了競爭對手的錢去打壓相互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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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們不屑于干這種事。
總體來說,這五個關鍵問題上,二審法院認定,金角財經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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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該道歉
事實上,在一審判決前,螞蟻曾要求跟我們和解,但他們提出金角財經必須在公開渠道發布道歉聲明——只要發這個道歉聲明,就不用我們賠200萬了。
看起來,這個提議似乎很容易讓脆弱的自媒體們屈膝接受,但我們認為,既然所言正直,就算賠200萬又何妨?況且我們還是相信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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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審判決書里,法院是這樣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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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公司主張因案涉文章的傳播導致部分用戶退出互助計劃、相互寶的社會評價降低。但是,自相互寶開始運營,褒貶不一的評價就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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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事實是,相互寶的風評本來就“褒貶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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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無論一審還是終審,法院都認為我們基本事實沒問題。那為什么我們要道歉?因為螞蟻的200萬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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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告我們的時候,螞蟻索賠金額是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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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媒體、律師朋友們,大多認為,這就是一種殺雞儆猴。一、它們容忍不了你的質疑,尤其是對其運轉模式的質疑;二、這樣一來,其他人也不敢再對其進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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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廣州市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在決定受理的幾分鐘里,“相互寶起訴金角財經”的新聞通稿就鋪滿全網,當然也在阿里系的新浪微博里上了熱搜。
立案當天突然刷屏的新聞消息
當時,法院才剛剛受理,案件還沒開始審理,甚至連舉證材料都沒有完全提交。但這些文章的標題已經采用“失實報道”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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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些“未卜先知”的新聞,如果沒有干預司法的企圖,那只能用“神通廣大”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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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媒體,我們所做的,只是對一個公共平臺進行監督與質疑。不知道這些鋪滿通稿的媒體們,所做的又是什么?可能是對我們進行監督與質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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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具有1億多用戶的平臺,當然屬于公共屬性較強的平臺,也理所應當地應當對輿論具有較高的容忍義務。
法院對于容忍義務的認定
然而,一篇在正常的批評監督范疇內的文章,偏偏就在半年后被挖出來“鞭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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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我們撰文分析相互寶之前,網上鮮有財經媒體撰寫關于相互寶分析文章。在大多數的沉默中,我們是少數站出來質疑的財經媒體之一。彼時,相互寶在2018年經歷了“改名風波”,2019年再遭遇用戶和媒體對其分攤費暴漲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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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們身正不怕影子斜,大公司的產品也一樣,如果以用戶為中心,又何必怕用戶“用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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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2019年12月,我們文章出來后兩個月,相互寶的用戶依然迅速增長突破1億。有趣的是,按2020年相互寶自己發布的報告,2020年9月第一期,用戶人數為10128萬人。也就是說,這大半年里,相互寶的用戶人數基本沒怎么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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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長困境的答案,在相互寶自己發布的數據里面就能找到——2019年,相互寶成員全年救助16528人,2020年救助人數為68675人,同比增長315%。同時,相互寶2020年分攤91元,同比上漲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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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鳳凰財經等媒體均報道,相互寶分攤費的暴漲是導致用戶流失的主要原因。
其他媒體對相互寶的報道?
但相互寶認為,我們得對他們用戶的流失承擔責任,雖然我們只是把客觀事實說出來而已。既然我們的文章有理有據、沒有造謠,那用戶在看到文章以后,基于事實做出的任何選擇,顯然都不是文章的問題,而是事實本身的問題。
2020年11月3日,螞蟻集團因為監管問題被上交所暫緩上市,市場開始重新審視螞蟻集團的本質。螞蟻旗下的相互寶,也回到聚光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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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不少人口中的“三無”與“四不象”產品,到底是個什么?合規嗎?合法嗎?接受誰監管?有資金池嗎?有風險漏洞嗎?它的隱患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沖擊嗎?會不會像P2P一樣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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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些社會關切的問題,背著“200萬”陰影的我們,還是推出了文章,對相互寶的模式進行全面剖析,閱讀量超過千萬,也引起媒體、保險、監管等人士的關注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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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互寶官司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整個網絡互助開始不斷地退潮。
2020年8月,百度燈火互助宣布停止運營;
2021年1月,美團也宣布將在1月31日關停互助業務;
2021年3月,運營5年的輕松互助也宣布正式關停;
2021年3月,水滴互助關停;
2021年5月,小米互助正式關停
……
作為其中體量最大的螞蟻集團旗下的相互寶,離遭遇嚴厲的監管和整改,大概已經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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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明亮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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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終審判決書時,我們都處于歡呼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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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一年多時間,所有壓力、隱忍、憋屈、被羞辱感,都在那一瞬間驟然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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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發布質疑螞蟻旗下相互寶模式文章始,我們就堅持認為,我們只是站出來指出問題所在,文章基本事實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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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于案子,還是持悲觀態度。畢竟,此前阿里系也好,螞蟻集團也好,他們起訴媒體或者新媒體平臺,鮮有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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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道判決,給我們一道明亮的陽光。讓在我們站的直的時候,影子也是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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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我們感謝跟我們走過這565天的讀者、朋友、媒體同行以及合作客戶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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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期間,很多同行和客戶們,就這個事和我說最多的,就是那句“天下苦XX公關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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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他們很多人,因為輿論問題,有過相似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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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很多讀者和相互寶的用戶,都在不斷地在評論和私信,或者自己的社交平臺來給我們支持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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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們都在問我們說,“你們的銀行賬戶多少,我們給你眾籌律師費”時,我們整個團隊,都感受到了你們的力量,也更加確信我們推出金角財經這個平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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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我們能贏?除了法律的公正,還有我們本來的干凈與堅定。與此同時,我們的律師的專業與沉穩,是整個案件獲得勝利的最大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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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此鄭重感謝我們的律師,廣東寶慧律師事務所的宋巍律師。宋律師在本次訴訟中的付出良多,為案件勝訴起到了關鍵的作用,他法學功底深厚、思路清晰、邏輯縝密,同時充滿敬業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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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也感謝我們金角財經團隊的小伙伴,我們在這次訴訟事件中,不屈不撓、沉著應對,以專業與正直,贏下了這漂亮的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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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審獲勝時,很多人都說,這一次勝利,意味著自媒體、新媒體,甚至是媒體行業的一次勝利。肯定啊,這畢竟是個創下記錄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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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這個事件的當事人,我們也有義務告訴大家,這是怎么樣的一次勝利,以及它帶來了什么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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