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2.37億!又有9人獲刑 金瑪集團關聯公司天儲投資非吸案迎新進展
昔日民營500強“金瑪集團”的關聯公司——天儲投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又有新進展。日前,天儲投資旗下兩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諸多細節公之于眾,兩家分公司共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金額達2.37億元。
來源/科技金融在線
昔日民營500強“金瑪集團”的關聯公司——天儲投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又有新進展。
日前,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兩則刑事判決書,將天儲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天儲投資)旗下兩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諸多細節公之于眾,涉案的分公司負責人及員工共計9人均被判刑。
天儲投資的這兩家分公司共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金額達2.37億元。而企查查顯示,天儲投資在全國范圍內的分支機構共有46家之多。
海城分公司吸收9573萬元
12月23日,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裁定書,將天儲投資海城分公司及相關人員的犯罪細節公之于眾。
2015年12月8日,天儲投資海城分公司成立,周某兵于2015年7月到海城任經理,負責天儲投資海城分公司的全面工作。
時某于2016年1月到海城分公司擔任講師,負責給員工和客戶傳遞信息,負責按照大連天儲集團總部下發的課件向客戶做宣傳。
天儲投資公司及海城分公司在未獲得銀保監會頒發的金融許可證、無吸收存款業務資質的情況下,通過招聘人員,組建團隊,公開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銷售所謂的“安心寶、雙季寶、月月寶、季息寶”等多種理財產品,以此吸收資金。
其中,海城分公司吸收的資金全部匯入天儲投資公司。
經審計,自2015年12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天儲投資海城分公司共非法吸收350人存款金額9573萬元。
目前,已返還本金6692.5128萬元,支付利息368.7601萬元。
也就是說,目前仍有超2500萬元未能返還。
牡丹江分公司吸收1.41億元
無獨有偶,12月21日,天儲投資牡丹江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細節也浮出水面。
牡丹江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1日,邢某梅于2016年1月擔任分公司經理,負責分公司的日常管理以及上傳下達工作。
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天儲投資牡丹江分公司通過口口相傳、召開理財會方式,銷售年化利率7.5%至13%的“天儲P2P”、“金瑪康養”等理財產品,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并承諾到期還本付息,投資款通過POS機打入大連總公司賬戶。
數據顯示,在邢某梅擔任天儲投資牡丹江分公司負責人期間,截止2018年9月,牡丹江分公司共計向470人非法吸收資金共計140926259.30元,返還本金91793891.27元,返還利息5574790.50元,造成實際損失43557577.53元。
經審計,邢某梅在此期間從公司獲得違法收入共計480703.57元。庭審期間,邢某梅家屬已主動全部退繳。
另值得一提的是,從該分公司籌備之初至2017年4月,李某、趙某、李某明、段某某、姚某路、張某波等6人先后入職牡丹江分公司,擔任團隊經理、理財顧問等職務,他們均負責吸收了100多萬至2000多萬不等數額的公眾存款金額。
9人悉數獲刑
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天儲投資海城分公司的周某兵、時某,以及牡丹江分公司的邢某梅、李某、趙某等共計9人,均被法院判刑。
法院認為,周某兵、時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因此,判處周某兵有期徒刑3年6個月,處罰金5萬元;判處時某2年6個月,處罰金3萬元。同時追繳二人違法所得合計49.22萬元。
而邢某梅、姚某路、李某明、趙某、段某某、張某波、李某等7人在天儲投資牡丹江分公司工作期間,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在未取得金融許可的情況下,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存款,數額巨大,也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邢某梅被判刑3年半,罰金6萬元。其余6人均被判刑6個月至3年不等,處罰金2萬元至13萬元不等。
此前多人獲刑 關聯金瑪集團
事實上,除了上述兩家分公司,天儲投資旗下多個分公司此前已有多人被悉數判刑。
今年4月份公布的兩份刑事裁定書顯示,天儲投資東港分公司負責人韓某娟、天儲投資吉林市分公司負責人張某梅以及業務員陶某,均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獲刑。
東港分公司負責人韓某娟被判刑2年,罰款5萬元。在韓某娟負責東港分公司期間,天儲投資東港分公司共向1015名集資參與人吸收存款1.96億元,未兌付本金約9027萬元。
而張某梅負責的天儲投資吉林市分公司,在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間,共吸收公眾存款640萬元。其中業務員陶某吸收資金約為192萬元。
最終,張某梅獲刑3年,陶某獲刑6個月。
企查查顯示,天儲投資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冊資本1億元,法人王彥海,在全國有46家分支機構,股東是大連盛享康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股權穿透后,實控人為王梓冰,間接持股90%。
根據此前報道,2018年12月27日,天儲投資法人王某、董事長祝某某投案自首,稱天儲投資以P2P、康養名義吸收大量資金后無法兌付。彼時,警方對王某、祝某某等7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去年1月16日,大連警方發布關于天儲投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情況通報。彼時,累計查封天儲投資銀行賬戶150余個,股票賬戶10個;查封機動車51臺、房產40處、土地9宗,10名高管全部到案。
據媒體此前報道,天儲投資為大連金瑪商城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金瑪集團)的關聯企業。
這從前文中天儲投資海城分公司負責人周某兵的二審辯詞中似乎也能得到佐證。
周某兵在二審辯詞中稱,金某集團相關人員是主要負責人,海城受害人資金被金某集團挪用,金某集團與天儲總部人員應負主要責任。
資料顯示,大連金瑪集團是以硼業、商業、房地產業、建筑業、旅游休閑業、金融投資業、現代農業和文化產業等八大產業為核心的多元化大型企業集團,擁有硼業集團、商業集團、房地產集團、建筑集團、金融投資集團五大子集團。金瑪集團連續多年躋身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服務業100強,實際控制人為王延和。
企查查顯示,目前金瑪集團已淪為失信公司,同時還有16條被執行人記錄,被執行總金額高達1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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