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人”變成新型釘子戶,誰能管得了? || 深度
經濟發達地區的城市更新進入到新階段,政策、法制、執行變得規范、嚴謹、透明,政府、拆遷方、開發商從強勢變得弱勢,一般公眾認知中沒權力、沒知識、沒財力的拆遷戶,早已成為歷史。公職人員和公干家屬拆不拆,是群眾決定拆遷與否的“風向標”。但公職人員一旦抗拆,便演變為具有時代特征的群體——新型釘子戶。
作者/歐洋??編輯/易鳴? 來源/無冕財經
“在從事城市更新前,我們覺得做舊改的人都是壞人,會噴油漆、會恐嚇人。干了這一行才發現,我們還不如一個乙方,簡直像是‘孫子’。”鶴洞村城市更新項目的工作人員肖望(化名)抱怨道。
他發現,在經濟發達、執法文明、政府行為公開透明的廣州,開發商蠻橫粗暴拆遷的現象不再發生,反而是撒潑打滾、拿磚頭砸人、坐在挖掘機上阻撓施工等對抗行為,被一些拆遷戶玩出了“新高度”。
他的另一個發現是,相比暴力對抗拆遷的傳統釘子戶,又出現了另一類“新型釘子戶”——一些擁有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等“公家人”身份的拆遷戶,對抗的方式看起來更加溫和,傷害性卻更大:他們往往是三緘其口,消極溝通乃至回避接觸,還有的隱晦地利用自己公職權力拖延和壓制拆遷進程,而這些公職人員在群體中地位較高,屬于“意見領袖”,一旦帶頭對抗,形成的示范效應比傳統釘子戶更為有害。
面對這樣的情況,項目方只能通過頻繁走訪、電話溝通。不過,卻經常得到公職人員“不需要解釋,不和你談了”的回復。
目前,鶴洞村整體簽約率已達95%以上,但仍有三、四十戶留守戶。其中,涉及公職人員的便有5戶以上。項目團隊預計,如果剩余留守戶能夠搬離,一個月內便能啟動建設,最快2023年底能建成回遷。
只不過,在“新型釘子戶”的阻撓下,沒有人知道那一天何時能到來。
▲簽約居民、村民自發拉橫幅抗議“留守戶”。
城鎮化先行村的“公職二代”
早期的鶴洞村,是廣州郊區的偏僻村落,居民多以務農為生。
相傳在清代時,此地水草豐盛,白鶴筑巢棲息于此,因此取名為“白鶴洞村”,后又稱為“鶴洞村”。鶴洞村屬于廣州芳村片區,彼時,還屬于廣州郊區。進“城”需要乘坐渡輪或公交。當時,村民多以耕作、捕魚為生,生活清貧簡單。由于生活貧困,不少村民外遷到廣州海珠等主城區,也有一部分人外遷至佛山。
在建國后,隨著工業化規模逐步擴大,鶴洞村周邊土地被廣州鋼鐵廠、廣州造船廠征用。彼時,鶴洞村、東廊村、西塱村、廣鋼舊廠被合稱為“三村一廠”。
隨著鶴洞村的城鎮化蛻變,大部分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部分村民的戶口從農業戶口轉為城鎮戶口。
在工廠機器的轟鳴聲中,村民們真實地感受到,生活質量正在提高。當時,年輕人進入鋼鐵廠等單位工作,被視為一件光彩的事。隨著生活水平提高,當地人更注重兒女培養、教育。
即使在2013年,廣鋼集團全面關停了在廣州市的鋼鐵企業,受益于時代紅利,教育水平更高的部分鶴洞村二代已進入體制內,成為“公家人”,并因其社會身份,在村內擁有一定話語權。
肖望感受到,公職人員是拆遷群體中的“意見領袖”,他們相對有權力、有知識、有財力,熟知行政程序、法律規章,因此備受村民信任。
早在2009年,鶴洞村開始啟動推動村舊改工作。約十年之后,2018年12月18日,《鶴洞村更新改造實施方案》獲得批復。至此,鶴洞村實際性步入舊村改造進程。
由于公職人員具有公權力及內部資源,身份十分敏感。因此,在全國城市更新項目中,紀委三令五申不可利用公權力,在拆遷中貪污腐敗。一些地方政府曾發文要求公職人員要配合政府工作,不得利用自己的職權、身份拖延或阻撓城市更新工作。
隨著城市更新行業的逐漸完善及透明化,公職人員通過拆遷獲取不正當利益的案例逐漸減少。熟悉舊改程序的人士曾評價,公職人員由于更具法律意識,洞悉行政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更能推進、完善城市更新項目。
江西省寧都縣曾發文指出:“(公職人員)起到了‘一人連一線’、‘一線帶一片’的良好效果,有效推動了征收工作的快速有序進行。” 吉林省輝南縣也曾發文表示,公職人員和公干家屬拆不拆,早已成為廣大群眾決定拆遷與否的“風向標”。
不過,公職人員一旦抗拆,便會是另一番景象。在鶴洞村項目中,少數公職人員已演變為具有時代特征的群體——新型釘子戶。
強勢的“新型釘子戶”
常年駐扎在鶴洞村項目的工作人員肖望認為,相比一般釘子戶而言,這一小部分公職人員如果訴求得不到滿足,往往更難溝通,且態度更加強勢。
肖望提到,他曾被一些公職人員“警告”,要運用自己的權力和資源“收拾”拆遷團隊。在荔灣區稅務局任職的吳某就曾對相關工作人員說“你不要把我逼急了”,否則會動用資源查稅,讓項目方難堪。
這類公職人員在家族中普遍較為強勢。在另一個案例中,兩位年近90歲的權屬人,早已答應拆遷,并于現場簽署了相關合同。然而,權屬人在市政府幼兒園任職的女兒吳某卻堅決不愿簽約,并來簽約現場,在父母及工作人員面前,將合同一舉奪過撕毀。肖望了解到:“其實許多老人是愿意拆遷的,但礙于孩子反對,不想跟孩子產生沖突。”
項目方認為,公職人員正成為拆遷群體的核心。由于公職人員在體制中有職位,且學識、收入也高于大部分村民、居民,因此,在拆遷過程中,村民容易以他們為“參考對象”,進行抗拆。
肖望提到:“鶴洞村有幾百年的歷史,居民、村民大部分都是親戚,多多少少都算是一家人。”該動遷人員認為,公職人員合法維護自身權益本無可厚非。關鍵在于,訴求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
肖望發現,從現有公職人員“釘子戶”的生活、經濟條件不差,在上述案例中,鶴洞村征遷的房屋大多非該公職人員的唯一住房。他回憶,在涉及一位退休公職人員的拆遷項目中,其中一位權屬人曾提出12萬元/㎡的現金補償要求,這已遠高于荔灣區住建局批復的《鶴洞村更新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貨幣補償金額為3.5萬元/平方米。
實際上,鶴洞村大部分居民、村民期待通過城市更新改變生活環境。目前,鶴洞村整體簽約率已在95%以上,這也說明至少有95%的居民,正在等待鶴洞村盡快回遷。一些村民提到,中國人一直有落葉歸根的傳統,但在漫長的等待中,許多在外等待回遷的居民已經去世了。
對此,已簽約居民憤憤不平:“(留守戶)總想多撈點好處,難道九成多已簽約搬出去的街坊都是傻子,留守的才是聰明人嗎?貪字得個貧。”
誰能約束他們?
在“新型釘子戶”的對抗下,鶴洞村城市更新項目陷入困局。那么,誰能約束這些“新型釘子戶”?
早在2019年,廣州市住建局曾發布文件,發《關于加強我市城建項目征地拆遷工作責任 追究的意見》(穗建綜建〔2019〕549 號)文件,呼吁公職人員共同推進城建項目征地拆遷工作。
文件提到:“被征地拆遷個人是公職人員、黨員的,應當積極主動說服家人和親屬,堅決貫徹執行屬地政府既定的征地拆遷政策,不提與拆遷無關的訴求和不合理的訴求,配合征地拆遷各項工作。”
不過,一位城市更新從業者認為,目前無論在政策,還是法律上,都沒有明確界定如何處理公職人員拆遷問題。因此,在鶴洞村案例中,部分公職人員依然因不滿足訴求,不肯簽約。
“目前只能與公職人員的所在單位領導溝通,嘗試去解決問題。”但肖望認為,此類做法的成效并不明顯。
他發現,在項目方與公職人員所在的單位溝通后,大部分單位領導都積極配合、約談相關該公職人員。“這對于一些上進的公職人員是有壓力的,但對一些安于現狀的人,則效果不大。”肖望說到。
項目方曾與荔灣區檢察院任職的李某協商拆遷事宜無果,不久后,其單位及區屬部門領導曾與他約談此事。但李某推說:“權屬人是我父母,他們不簽我也沒辦法。”但在實際接觸中,項目方感受到,李某才是主要談判人。
肖望質疑到,城市更新無序發展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上級部門不能以“開除公職”等極端方式制約公職人員。但反過來,生活條件優于普通拆遷戶的公職人員們,卻以此要求更多補償,成為“釘子戶”。這樣行為是否符合一個公職人員的行為準則?
值得思考的是,十年前,因公職人員不配合拆遷,單位對其進行 “開除”或“內部懲治”的處理被稱為“軟暴力”。“釘子戶”與開發商間肢體沖突、語言攻擊的行為被視為“硬暴力”。那么十年后的今天,公職人員阻礙95%的人口回遷的行為,何嘗不是另一種“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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