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謠!住建部六連發
關于房屋養老金的討論不斷發酵,住建部機關報連發六篇文章辟謠。
文|樂居財經 作者|李蘭
8月23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副部長董建國首次提到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制度,構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其中,關于房屋養老金,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了諸多爭議。有觀點認為,房屋養老金是沖著“老破小”來收的,還有觀點認為“房屋養老金是變相的房產稅”。
24日晚,《中國建設報》刊發了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尹飛的解讀。他表示,這次建立的房屋養老金制度,主要是使用公共資金、建立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此次建立的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不會加重業主負擔。
26日,該報又連續刊發了5篇相關報道,涉及多位專家解讀。其中明確提到,“設立房屋養老金,業主又要掏錢了”的言論是對房屋養老金制度的誤讀和曲解。
同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司局負責人就社會關注的房屋養老金相關問題進行權威解讀。
該負責人表示,建立房屋養老金制度,是進入城市更新時期后,堅持人民至上、努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加強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既管基礎,又管長遠。
房屋養老金的錢從哪里來?據該負責人介紹,房屋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和公共賬戶兩部分組成。個人賬戶就是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按現行規定執行。
公共賬戶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個人負擔、不減損個人權益”的原則,由政府負責建立,從試點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過財政補一點、土地出讓金歸集一些等方式籌集,目的是建立穩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資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額外繳費,不會增加個人負擔。
住建部直屬期刊《建筑雜志社》也發文稱,房屋養老金制度,被嚴重誤讀,房屋養老金不是房地產稅,公共賬戶不需要老百姓出錢。
關于房屋養老金使用方向,權威解讀稱,個人賬戶資金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賬戶資金主要用于房屋體檢和保險等支出。
其實,“房屋養老金”概念被正式提出已有兩年,但國家尚未就房屋養老金資金主要來源和用途、管理模式、增值運作機制等提出明確的實施方案或指導意見。2023年以來,建立房屋養老金制度已被多次提及。
目前已有上海等22個城市率先試點房屋三項制度,為下一步推廣蹚出一條路徑。
比如,青島市先行先試房屋定期體檢制度;濟寧市積極推進房屋質量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煙臺市探索建立城市住宅養老金、城市住宅體檢、城市住宅保險等制度,萊山區率先試點......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試點城市主要在房屋保險方面實施較多,在構建全生命周期的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上有了一定突破,房屋養老金籌錯方面未有實質進展。
據住建部最近披露的數據,截至2022年底,我國城鎮既有房屋中建成年份超過30年的接近20%,這意味著這些房屋將進入設計使用年限的中后期;預計到2040年前后,將有近80%的房屋將進入這個階段。
隨著老舊住房的占比持續攀升,存量房屋的安全隱患日漸突出。專家認為,建立公共賬戶,就是為了在發生區域性事故未遂先兆或者不特定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對相關房屋提供體檢、安全監測等公共服務,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保障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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