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新規!從明年3月起,你的房貸合同要變了
利率市場化改革正在加速推進。12月28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進一步推動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
原創:中新經緯(jwview )
利率市場化改革正在加速推進。12月28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進一步推動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 ?
《公告》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
專家認為,《公告》的實施,將更好地發揮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在實際利率形成中的引導作用,推動社會融資成本下降。預計初次轉換之后,存量貸款的利率執行水平將與轉換之前保持基本不變。
01?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換錨”
?
LPR運行4個月以來,商業銀行新發放的貸款正在掛鉤LPR。央行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
?
存量貸款如何轉換為LPR一直是市場關注的焦點。“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于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于保證借貸雙方的權益。”央行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來源:央行官網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范若瀅分析稱,自央行2019年8月實施LPR改革以來,經多次報價后,當前1年期和5年期LPR分別報4.15%和4.8%,分別較8月份下行16個和5個基點。但實體經濟融資利率降幅有限,2019年三季度末,金融機構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5.62%,僅比上年末下行了2個基點,其中一般貸款加權平均利率不降反升,2019年三季度末為5.96%,較上年末上行了5個基點。
?
范若瀅指出,在LPR報價機制改革后,央行制定了相應的“358”考核要求(2019年9月末,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中應用LPR做為定價基準的比例不少于30%;2019年12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50%;2020年3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80%),但僅針對增量貸款,LPR作用發揮效果并不明顯。本次則是針對存量貸款,預計未來LPR對貸款定價的引導作用將明顯增強,有利于更好地引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下行。
?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預計初次轉換之后,存量貸款的利率執行水平將與轉換之前保持基本不變。這有助于推進轉換工作順利進行,也有助于保護借貸雙方的利益。
?
“為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貨幣政策保持穩健基調,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未來一段時間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間。借款人與銀行平等協商,采用LPR作為定價基準將可能是普遍的方式,這對借款人是相對有利的。”董希淼對中新經緯記者表示,通過這種市場化方式,有助于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更好地為穩增長、穩就業服務。即便借款人與銀行協商轉換為固定利率,現有的同期限LPR仍然可能是固定利率執行水平的重要參考。同時,這也體現了利率市場化原則,即利率定價相關事項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
02?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如何改
不少人對存款貸款如何改還存在疑問,中新經緯(微信號:jwview)這就為您劃重點。
?
一、可以協商
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
?
二、實施時間
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
三、利率水平
轉換后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
?
四、房貸(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
(1)期限品種: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內不再調整;(注: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品種,一般房貸均為5年期以上)
?
(2)加點數值: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
?
(3)利率水平: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
?
(4)重定日周期: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
(5)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月-2020年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銀行和客戶可合理分散辦理。
?
五、其他貸款
?
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可由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等,或轉為固定利率。
?
03?存量房貸利率2021年真正變化
在銀行貸款中,房貸占據了很大的份額。央行數據顯示,2018年末,中國住戶部門貸款余額47.9萬億元,住戶部門貸款余額占存款類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比例為35.1%,同比上升2.8個百分點。2018年末,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25.8萬億元,占住戶部門債務余額的比例為53.9%。
?
從當前情況看,銀行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為4.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那參照LPR定價后,是否意味著房貸利率下調,購房者的實際還款金額會減少呢?答案是暫時不會。
?
央行表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央行為此舉例稱,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么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
?
也就是說,在上述案例中,房貸利率的定價錨點從基準貸款利率變為LPR后,加點方式從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變為了LPR上浮0.59個百分點,當前實際貸款利率不變。
?
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諸葛找房副總裁苑承建對中新經緯表示,此次利率轉換期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但實際執行時間是從2021年開始,也就是說,2020年客戶實際執行的房貸還是按照2019年的房貸執行,按照當前的還款約定償還。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客戶也只能從2021年開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紅利。
?
前述案例中,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類推。
?
由于LPR每月都會發布一次,那是否意味著房貸利率每月都要變化呢?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次政策給出了明確答復,即可以約定一直不變,也可以約定一年一次,但絕對不會出現每個月調整一次。
?
央行也給出兩個選擇,即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苑承建認為,對于用戶來說,固定利率長期確定,無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紅利,但同樣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時避免成本上升。
?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稱,降息周期的大門已經打開,一年期LPR主要針對企業貸款,5年期LPR基本代表了房貸利率的走勢,實際房貸利率的下調將成為未來的趨勢。
04?銀行內部管理面臨考驗
雖然央行給商業銀行預留了2個月多月的準備時間,不過不少銀行從業人員表示,接下來銀行的工作任務會比較重。
?
中國銀行營業網點?中新經緯 熊思怡 攝
據央行近期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11月末,中國本外幣貸款余額157.56萬億元,其中人民幣貸款余額151.97萬億元。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貨幣資金借貸關系持續期間內,利率水平是否變動來劃分,利率可分為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據了解,在銀行存量貸款中,浮動利率貸款占比較大。
?
一位國有銀行支行個貸經理表示,他所在的銀行目前銀行貸款中絕大多數都是浮動利率貸款。
?
“我們銀行沒有固定利率貸款,一般客戶會要求申請浮動利率貸款。”另一位外資銀行的貸款客戶經理告訴中新經緯記者。
?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指出,此次央行在《公告》中規定,“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個人住房貸款為例,截止2018年末,我國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為25.75萬億元,占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的18.89%,且個人住房貸款具有受眾廣、金額小、筆數多的特點,“換錨”將對銀行的合同、系統、報表、人員、風控等多方面形成影響,短期內銀行內部管理面臨考驗。
?
范若瀅同樣認為,此次“換錨”給商業銀行帶來更大的經營壓力和挑戰。一方面,在儲蓄率趨于下行、存款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由于存量貸款規模大,定價基準轉換后將給商業銀行帶來較大息差管理和資產負債管理壓力。另一方面,對商業銀行風險定價、內部定價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公告要求來看,最終貸款利率要通過銀行與客戶協商的方式來確定,需要銀行綜合考慮客戶本身的信用資質、放款銀行的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市場供求等多種因素。未來如何優化調整FTP定價管理體系,是商業銀行需要思考的問題。
風險提示:
本網站內用戶發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僅代表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與本網站立場無關,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版權聲明:
此文為原作者或媒體授權發表于野馬財經網,且已標注作者及來源。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或媒體獲取授權。
本網站轉載的屬于第三方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站觀點及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擅自轉載使用,請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如對本文內容有異議,請聯系:contact@yemamed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