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銀行多事之春:承銷17只債券曾違約,還因嚴重違規被自律調查
債券承銷業務為中介機構提供了不菲的收入,隨著近年來信用債違約等風險事件的爆發,一些不幸踩雷違約債券的銀行,聲譽、收入受到雙重“傷害”。
作者 | 金融機構部
來源 | 獨角金融
近年來,多次發生信用債違約事件,而作為主承銷的中介機構屢次被推上風口浪尖,并被監管問責。
繼海通證券因在暴雷的永煤債發售環節失職被多部門連環追責后,浙商銀行債券承銷業務也被相關部門公開“點名”。
據獨角金融了解,承銷業務是浙商銀行的重要業務之一,2020年承銷及咨詢業務收入達20.04億元。不過2018年以來,其承銷的近120億規模債券發生風險事件,而此次也并非浙商銀行首次因該業務被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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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嚴重違規事項浙商銀行被自律調查
4月6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發布公告稱,浙商銀行(601916.SH、2016.HK)作為主承銷商,對于發行人注冊發行文件涉嫌虛假記載等嚴重違規事項,相關中介服務開展未遵循勤勉盡責基本原則,涉嫌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管理規則。
獨角金融(微信號:uni-fin)以投資者身份致電咨詢,浙商銀行稱:“作為主承銷商,我行一直努力按照債券承銷的相關要求履行中介機構職責。對于協會本次自律調查,應該是幾年前我行承銷的項目,發行人注冊發行文件涉嫌虛假記載等事項,我行將積極配合,若有問題將迅速落實整改。”
對于被調查的項目,浙商銀行工作人員稱,涉及保密規定,不能透露。目前自律調查正在進行中,如有進展,該行將在一定范圍內第一時間與媒體溝通。
財報顯示,2020年該行營收477.03億元,受債券承銷業務規模增長的影響,2020年承銷及咨詢業務收入達20.04億元,同比增長47.79%。
浙商銀行是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2016年在香港聯交所上市,2019年在上交所上市,系全國第13家“A+H”上市銀行。
上市后的浙商銀行,資產規模也得到快速擴張,截至2020年末,其資產總額首次突破2萬億元,同比增長13.74%。
2016年-2019年,浙商銀行凈利潤均超百億元,同比呈增長態勢。去年該行凈利潤5年來首次出現負增長,同比下降4.76%。
凈利潤下降的同時,資產質量也不太樂觀,不良貸款率不降反升。2020年,浙商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為1.42%,為該行近5年不良率最高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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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對債券發行人督導不到位被監管
近年來,債券違約事件接連爆發,銀行“踩雷”的不在少數。
2018年4月28日,泰安市泰山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泰山投資”)因債務融資工具信披違規被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自律處分,作為承銷商的浙商銀行與招商證券也被雙雙約談。
泰山投資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在債務融資工具存續期間存在兩點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規則的行為:
一是在子公司無償劃轉相關工作進展過程的重大時間節點,未能及時進行持續的信息披露;
二是未及時告知主承銷商就子公司無償劃轉事項召開持有人會議。
根據自律處分公告,浙商銀行被予誡勉談話處分并整改,原因是該行在泰山投資發行債務融資工具過程中承擔“后續管理牽頭主承銷商”角色,但未能及時跟進監測發行人資產無償劃轉事項并督導發行人進行信息披露等相關工作。
據企業預警通,截至目前,泰山投資的債券存量規模84億元,存續債券10只。
值得注意的是,泰山投資持股泰安銀行19.98%,而泰安銀行曾是“明天系”控股的銀行之一,2018年已被地方國資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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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只承銷債券違約為哪般?
債券承銷業務為部分中介機構提供了不菲的收入,但隨著近年來信用債違約等風險事件的爆發,也對一些中介機構的聲譽、收入帶來雙重“傷害”。
Choice金融終端數據顯示,2018年至今,浙商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的17只債券因未按期兌付出現違約,違約的企業主要包括永泰能源、雛鷹農牧、永城煤電、北大方正集團、新光控股等11家。目前,雛鷹農牧已退市、新光控股債務纏身、北大方正在破產重組……
據獨角金融(微信號:uni-fin)不完全統計,上述涉及的違約債券發行總規模接近120億元。從債券逾期兌付公告的時間看,其中2018年涉及8只債券違約,2019年和2020年分別有4只,2021年有1只。
上述相關企業發生的債券違約事件此前也曾見諸報端,包括“17永泰能源CP005”、“17永泰能源CP006”、“18雛鷹農牧SCP001”、“18雛鷹農牧SCP002”、“18永煤MTN001”、“19方正MTN002”、“17新光控股CP001”等。
從發行規模看,永城煤電發行的“18永煤MTN001”債券募集規模最高,達20億元。該只債券應于2021年2月2日兌付,永城煤電稱因“流動資金緊張”,而未能如約履行兌付。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6月份,因主業虧損嚴重,東北證券將永城煤電主體評級展望降為負面。近年來,永城煤電的債券違約事件并不在少數,進而也加重了市場的擔憂,其負面影響也被逐漸放大。
在永城煤電流動性壓力持續增加的情況下,2018年1月31日,永城煤電發行了“18永煤MTN001”20億元的巨額債券,該只債券的主承銷商為浙商銀行。
2017年3月,因山東齊星集團的債務危機,西王集團作為擔保方也受到嚴重波及,遭到信用評級被下調、再融資受限等。
2018年,西王集團分別發行10億、8億規模的“18西王CP001”、“18西王CP002”一年期短融券,浙商銀行、中信建投證券為其主承銷商。
2018年雛鷹農牧歸母凈利虧損逾38億元,浙商銀行當年主承銷其兩只債券。而在發行債券后不久,便有媒體發文質疑雛鷹農牧涉嫌嚴重財務舞弊,隨后,雛鷹農牧還陷入信用評級下調、經營活動現金流大幅下降、現金周轉較為緊張等旋渦,同時多次收到深交所關注函和問詢函。
銀行作為承銷商在盡職調查、信息披露、持續督導等工作中要勤勉盡責,避免存在疏漏。如果風控能力堪憂,一旦踩雷違約債券,對銀行聲譽也形成重大風險隱患。
浙商銀行從2014年總資產規模6699億元到2020年底資產規模突破兩萬億,債券承銷業務也突飛猛進,承銷規模近年連續排行業內前20名。不過資產規模走上快車道的同時,各項違規問題也隨之顯現。該行歷次被罰案由多涉及出表、理財、同業業務等,2020年9月,還曾因涉不良資產虛假出表等超30項違規違法被罰1.01億元。
在早年類似違約案例中,承銷商雖然承受了來自投資人方面的質疑和壓力,但相關監管機構打板子的重點對象是債券發行主體,近年來開始加強了對承銷商等中介機構的監管。
去年永城煤電違約事件爆發后,債券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大了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去年3月下旬,因開展投資顧問、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未審慎經營、未有效控制防范風險、合規風控管理缺失等違規行為,中國證監會對海通證券及旗下海通資管采取暫停為機構投資者提供債券投資顧問業務12個月等監管措施。
隨著證監會加大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作為主承銷商的銀行也成為重點目標。未來的合規整改將如何推進?監管措施對于承銷商的債券業務收入影響有多大?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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