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之王”招行信托罕見違約,5億逾期未兌付波及私行客戶!
在凈利潤創下近八年來中期業績的最高增速的同時,“零售之王”招商銀行卻陷入了“代銷信托產品違約”的風波之中。盡管涉事產品規模僅有5億元,但是在打破剛兌的政策背景下,后續投資者的結局以及代銷方招行、主動管理方大業信托的應對,則是一個足以影響信托產品代銷業務發展的標志性事件。
來源:環球老虎財經APP
8月16日午間,針對鬧得沸沸揚揚的代銷信托產品違約一事,代銷方招商銀行發布公告稱,產品發行方及主動管理人大業信托已經加入華夏幸福債委會。公司將從維護本公司客戶利益角度出發,督促大業信托妥善解決信托利益的分配問題。
圖源:公司公告
由于這是招行代銷信托產品首次面向自然人違約,因而此事備受業內外關注。盡管在打破剛兌的政策背景下,作為代銷機構,招行并不需要承擔兌付的責任,但在產品準入方面,卻也暴露了內控的疏漏。
雖然此次違約的代銷信托產品,只有五億元,與招行四千多億的年代銷信托產品規模相比不值一提,但對招行來說無疑是個重大考驗。一方面,如果任其違約,等待融資方的債務處理結果,勢必會對客戶信心造成打擊,影響其后續相關業務的開展,另一方面,剛兌則又不符合當前的監管政策形勢,可謂兩難。
5億代銷信托產品違約,招行、大業信托雙雙發聲
8月15日,有媒體報道稱,由招行代銷的大業信托·君睿15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下稱“君睿15號”)出現實質性違約,至今未向投資者分配2021年第二季度的利息。該計劃已于2021年8月14日到期,投資者尚未收到明確兌付方案。
從招行發布的最新公告來看,此事不虛。
在公開渠道中,關于此次涉事產品“君睿15號”的信息并不多。據此前媒體報道,“君睿15號”成立于2020年8月14日,為一年期集合信托產品。該信托計劃的產品發行方及主動管理人為大業信托,招商銀行為其代銷機構。
透過招行今日午間發布的公告,更多信息得以呈現并得到證實。
招行稱,該信托計劃信托資金用于向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提供融資人民幣5億元。為擔保九通基業投資有限公司支付義務的履行,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而企查查顯示,九通基業投資為廊坊京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旗下全資控股子公司,而廊坊京御房地產背后的全資控股人則是華夏幸福。根據券商中國的報道,君睿15號最終以債權方式將資金投向了建筑業。
隨著今年以來華夏幸福出現債務違約,這只信托計劃產品也露出了危機。
在公告中,招行表示,“該信托計劃已于2021年8月16日到期。根據大業信托2021年8月16日出具的《大業信托·君睿15號(九通基業)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臨時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期,大業信托仍未收到融資方應支付的款項,保證人亦未履行保證責任。”
不過頗有意思的是,當老虎財經打開大業信托官網準備查看招行提及的臨時公告時卻發現,與其他信托計劃產品的公告多以頁面文字公開顯示不同,關于君睿15號的相關公告均以PDF格式呈現,且同時設置了密碼保護,僅項目客戶可見。
至此,招行代銷信托產品違約一事已被發行方和代銷機構雙雙證實,這也是“零售之王”招行信托代銷首次面向自然人違約。
督促大業信托妥善解決,招行內控亦有失責之處
盡管5億規模對于最新資產近九萬億的招行來說如九牛一毛,但對背后的個人投資者卻是平地驚雷。
據券商中國的報道,君睿15號主要由招行上海分行和北京分行的私人銀行自然人客戶“消化”,還有部分由招行私行的家族信托承接。對此,招行尚未回應。
針對信托產品違約處置一事,招行的公告則給出了最新進展及初步方案。
(來源于網絡)
目前,大業信托依據該信托計劃受益人的投票表決結果,已經代表該信托計劃受益人加入了華夏幸福債委會。依據債委會規程,各債權人的債務化解方案,需等待債委會確定的統一債務化解方案公布后方能得知。目前債委會尚未公布債務化解方案。
招行還稱,“將從維護本公司客戶利益角度出發,督促主動管理方大業信托妥善解決信托利益的分配問題。”
對此,大業信托也在官網發布了說明,表示后續將從維護本信托計劃受益人利益角度出發,積極履行受托人職責,跟進債委會相關信息,推進相關工作,并根據法律法規和信托文件約定及時將最新進展情況予以公告。
顯然,對于此次信托產品違約一事,招行將兌付責任清楚地與自己瞥了開來。但在券商中國的調查報道中,招行與大業信托在兌付責任上此前似乎一度存在異議。
據券商中國報道,在今年3月下旬,大業信托利用自有資金墊付了君睿15號應支付給投資者的一季度利息,但由于“大業信托與招商銀行就這只信托計劃的兌付責任始終無法達成一致”,而在六月下旬未能如期支付二季度利息,構成實質性違約,但此事并未得到證實。
那么作為代銷機構的招行,是否真的就沒有責任呢?
從目前的公開信息來看,招行的角色只是代銷,并未參與到信托計劃的運作當中。但是從產品準入來看,素以風控嚴格著稱的招行這次可能還是有失責之處。
如前文所述,君睿15號成立于2020年8月14日,但是在此之前,該信托產品的融資方背后股東便已經出現了經營不善的苗頭,并對外簽署了大量擔保協議,招商銀行理應有所察覺。更關鍵的是,該信托產品還沒有硬資產作為抵押品,僅是由母公司提供擔保。
毋庸置疑,在產品準入方面,招商銀行在一開始做的并不到位。
銀行代銷產品違約,誰之過?
事實上,銀行代銷產品違約的現象并不少見,尤其在剛性兌付的市場環境下,尤能刺激投資者的敏感神經。
過去,銀行代銷產品一旦“出事”,投資者第一時間就會向銀行討要說法,而銀行方面為了“息事寧人”,也往往會承擔剛兌的責任。然而在監管鼓勵打破剛兌的政策背景之下,銀行“剛兌者”的角色已悄然發生變化。
業內人士表示,在打破剛兌的監管政策背景下,除非有抽屜協議或參與了產品運行,作為代銷機構的招行確實不需要承擔兌付的責任;即便按照剛性兌付的傳統,信托公司主動管理的集合資金類信托,通常也是由信托公司提供剛性兌付。這也是招行在公告中多次強調大業信托“主動管理方”這個身份的原因。
事實上,在2018年資管新規發布后,銀行理財剛性兌付已經首先被打破,凈值化管理要求銀行能夠及時反映資產的收益和風險。而在信托產品領域,同樣在走向“去剛兌”。去年5月,十余名“吉信-松花江77號”投資人起訴吉林信托和代銷機構建設銀行,最終卻以敗訴告終,吉林信托不對該項目承擔任何責任,投資人虧損自負。
不過,金融產品的剛兌屬性被打破,銀行弱化產品準入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與此同時,代銷產品規模與日俱增,日益成為銀行收入的重要來源。即便是在2020年全行業經歷了融資類信托壓降20%的嚴政,銀行渠道代銷信托的規模以及收入似乎也沒有受到影響。
以招行為例,2020年該行實現代理信托類產品銷售額4691.2億元,同比增長38.19%;代理信托計劃收入70.59億元,同比增長9.7%,在零售財富管理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中占比約27%。最新半年報顯示,2021年上半年,招行實現代理信托類產品銷售額達到2269.93,同比增長7.63%;代理信托計劃收入40.06億元,同比增長21.03%。
此次違約的5億元代銷信托產品,與招行四千多億的年代銷信托產品規模相比不值一提,但對招行來說如何處理則無疑是個重大考驗。一方面,如果任其違約,等待融資方的債務處理結果,勢必會對客戶信心造成打擊,影響其后續相關業務的開展,另一方面,剛兌則又不符合行業規定,可謂兩難。
責任編輯?|?曹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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