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違約!業主向農業銀行討要已還房貸22.7萬 法院判決支持
自房企“暴雷潮”之后,關于房貸“斷供潮”的消息又甚囂塵上。
來源/科技金融在線
日前,裁判文書網公布一則判決書,涉及河南許昌一位購房者和按揭貸款銀行之間的糾紛。開發商違約后,這位購房業主要求按揭貸款銀行消除其名下的購房貸款,并退還此前已償還的房貸本息。法院會如何判決?
自房企“暴雷潮”之后,關于房貸“斷供潮”的消息又甚囂塵上。
近期,全國多地曾陸續出現爛尾樓業主強制停貸的現象,涉及河南鄭州、廣東深圳、安徽合肥等多個省份的上百個地產項目。
開發商違約,很多業主停貸是不得已而為之。試想,購房者到期收不到房,但卻要繼續背負沉重的購房貸款,這種事擱誰身上都不會樂意。
就在日前,裁判文書網公布一則判決書,涉及的正是河南許昌一位購房者和按揭貸款銀行之間的糾紛。
開發商違約后,這位購房業主要求按揭貸款銀行消除其名下的購房貸款,并退還此前已償還的房貸本息。
購房者究竟該不該繼續償還房貸?已還房貸又是否能向銀行成功討回?且法院如何判決。
開發商違約
今年3月,程某將中國農業銀行許昌魏都支行(下稱:農行魏都支行)告上法庭,事情的起因還要從程某買房開始說起。
2018年1月,程某和一家名叫許昌嘉和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嘉和置業)的房企簽訂購房合同,欲購買這家公司在許昌當地開發的一套商品房。
這套房子總價約為74.77萬元,首付款為22.47萬元,其余52.3萬元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
同月15日,程某和農行魏都支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約定借款52.3萬元,期限30年,執行利率5.98%。
合同簽好后,農行魏都支行在2018年2月1日成功放款。此后,程某便依約如期向銀行歸還房貸本息。
本來一切正常,直到2021年,在整個房地產行業“雷聲滾滾”之下,程某房子的開發商嘉和置業也未能幸免......
業主討要已還房貸
因開發商嘉和置業違約在先,故程某將這家房企和農行魏都支行一同告上法庭。
法院經過審理,判令解除程某和嘉和置業之間的購房合同,和農行魏都支行之間的購房借款合同也一并被解除。
同時,法院要求開發商返還程某22.47萬元的購房首付款及利息,而52.3萬元的按揭貸款及利息也由嘉和置業承擔。
判決公布后,嘉和置業不服,并向許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過,經過二審,法院于2021年11月8日對此案判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這之前,程某已向農行魏都支行累計償還房貸本息約22.7萬元。
上述判決之后,程某自然沒有繼續向銀行履行52.3萬元房貸的償還義務。于是,程某于2021年11月20日停止償還房貸。
停貸前,為了怕影響個人征信,程某還曾多次前往農行魏都支行進行溝通,要求該行消除貸款,并返還已支付的購房貸款本息。
不過,據程某訴狀顯示,多次催告溝通之下,農行魏都支行始終不履行消除貸款及返還已支付的房貸。
同時,程某還因此貸款停貸后發生逾期,被該行送上了征信“黑名單”。
為了維護自己權益,程某只好又將農行魏都支行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銀行如數退還
就在日前,程某和農行魏都支行之間這起糾紛的判決書得以公布。
程某向法院訴請,要求農行魏都支行返還已支付的22.7萬元房貸本息,并消除自己的這筆房貸和不良征信。
不過,農行魏都支行辯稱,其并非適格主體,認為程某應該向開發商主張權利,而征信問題已經在幫程某進行處理。農行魏都支行要求法院駁回程某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已生效的法律文書已判令52.3萬元的案涉房貸本息由開發商嘉和置業承擔,農行魏都支行收取程某的22.7萬元理應返還。
同時,農行魏都支行應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和程某解除貸款合同,消除案涉貸款狀態,并消除因此給程某帶來的征信影響。
最終,法院判決:農行魏都支行返還程某已支付的房貸本息約22.7萬元,并消除案涉購房貸款狀態及征信影響。
不過,一審判決公布后,農行魏都支行表示不服,于是向河南許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故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裁定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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