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里的避稅往事
十一月初,在浙江和平鎮城南的工業區內,浙江太湖遠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太湖遠大”)一個總投資額3億元的項目正式破土動工。
文/樂居財經 作者/李姍姍
而新項目開工,太湖遠大頂著不小的資金壓力。近三年半以來,其經營現金流持續告負,凈流出6.66億元,凈利潤含金量十分低;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資產負債率仍超50%,還存在1.9億元的短債缺口。
十一月的最后一天,為該項目籌謀資金,太湖遠大向北交所遞去了一份招股說明書,擬募集資金剛好3億元,其中2億元用于特種線纜用環保型高分子材料產業化擴建項目,剩余1億元用于補充現金流。
不過,遞表前13天,太湖遠大董事長、董秘卻雙雙收到監管發來的一份口頭警示。
一、趙勇家族掌權惹糾紛,股轉套現巧避個稅
遞表前,太湖遠大實控人為趙勇、俞麗琴、潘姝君一家三口,三人分別直接持股22.51%、18.06%、4.13%,合計持有公司44.7%的股權。職位上,俞麗琴為太湖遠大董事長,趙勇為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潘姝君則為公司董事。
其中,趙勇與俞麗琴為夫妻關系,趙勇為潘姝君的父親。饒有意思的是,趙勇出生于1962年,俞麗琴出生于1978年,夫妻二人相差了16歲之多,而俞麗琴比潘姝君僅大了9歲,且潘姝君還不和父親趙勇同用一個姓氏。
在趙勇家族掌控太湖遠大之前,公司控股股東歷經兩度易主。
2004年2月,太湖遠大的前身長興英畏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長興英畏”)誕生,創始股東為付阿惠、楊福志、傅愛珍、高小炎、姚蓮芳、楊敏華和汪海燕7人,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付阿惠控股70%。
此后六年間,經過兩次股權轉讓,2010年11月,長興英畏的控股股東變更為傅愛軍,持股40.51%,而原控股股東付阿惠已退出股東行列。
與此同時,趙勇通過受讓部分原始股東股權,成為長興英畏第二大股東,持股39%。此時,趙勇也已在公司任職董事兼總經理長達五年時間。同年12月,脫產近三年的俞麗琴也進入長興英畏,擔任起銷售部副總經理的職位。
2012年2月,長興英畏再一次“大換血”,原股東傅愛軍、楊福志、姚蓮芳、楊敏華、汪海燕、胡國偉紛紛退出,趙勇躍居第一大股東之位,持股60%,并拉進了妻女俞麗琴、潘姝君入股,二人分別持股30%、10%。長興英畏成了一家典型的家族企業。
趙勇家族掌權后,同年8月,將公司名稱更改為“浙江太湖遠大新材料有限公司”,但與此同時,俞麗琴、趙勇又分別將所持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蔣美兒、陸掌仙,形成股權代持。
樂居財經《預審IPO》注意到,該股權代持與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有關。據披露,長興英畏與遠大高分子原均為傅愛軍等杭州華興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興集團”)相關股東或員工控制的公司,彼時,傅愛軍等人將長興英畏及遠大高分子的股權均轉讓予趙勇家族。
雙方約定,長興英畏的總計股權轉讓款為1020萬元,遠大高分子的總計股權轉讓款為1326萬元。趙勇家族于2013年2月前支付了長興英畏、遠大高分子分別560.4萬元、890.6萬元的股權轉讓款。
然而,在受讓兩家公司股權后,趙勇家族陸續出現對外擔保違約情形,造成長興英畏、遠大高分子承受了巨大損失。趙勇家族認為原股東華興集團的相關人員也應該承擔部分損失,故停止了支付股權轉讓款。
隨即,華興集團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經法院調解,趙勇家族及相關方才支付了剩余分別459.6萬元、435.4萬元股權轉讓款。
也正是由于上述趙勇、俞麗琴當時控制的遠大高分子存在擔保糾紛,影響到了太湖遠大的銀行授信,為使太湖遠大正常獲得銀行授信,趙勇、俞麗琴遂將股份分別轉給了各自的母親蔣美兒、陸掌仙。
待遠大高分子訴訟了結、太湖遠大授信獲得審批后,蔣美兒、陸掌仙于2015年11月對太湖遠大的股份進行了還原。
還原代持時,陸掌仙、蔣美兒及潘姝君還將部分股權轉讓給了幾位外部投資者,分別為俞華杰、凱路投資、于麗敏、徐琨、錢愛榮及員工持股平臺博創投資。其中,外部投資者股權受讓價格為3.75元/注冊資本,博創投資股權受讓價格為3.2元/注冊資本,對應公司估值為7500萬元。
由于股轉價格高于彼時投資成本1.89元/注冊資本,因此陸掌仙、蔣美兒及潘姝君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合計328.65萬元,然而最終只繳納了20.51萬元,尚有308.15萬元個人所得稅未繳納,其中潘姝君未繳個人所得稅金額為24 萬元。
不過,由于此次股權轉讓距今時間久遠,已超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五年最長處罰期限,太湖遠大表示,稅務主管部門已出具相關不存在欠繳個稅的證明,受到行政處罰的風險較小。
二、IPO前對賭方退股,董事長遭監管口頭警示
股權代持期間,太湖遠大曾進行了一次股份制改革,于2014年12月在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掛牌,一年后摘牌,并變回有限責任公司。
2015年12月,太湖遠大第二次股份制改革,開始籌謀新三板及A股上市。
2017年,其進行了兩輪融資,5月份以14.88元/股的價格引進啟誠慧投資、惠暢投資、馮越三位戰投,融資3200萬元;12月份,成賢投資、錢愛榮以17.61元/股的價格向公司增資1711.3萬元,對應公司估值為4.07億元,較兩年前的7500萬元上漲了4.43倍。
而太湖遠大拉進戰投的同時,還曾對賭協議壓身。據招股書,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公司及實控人分別與錢愛榮、徐琨、俞華杰、于麗敏、凱路投資、啟誠慧投資、惠暢投資、馮越、成賢投資等9名投資者簽署了特殊投資條款,包含有業績承諾及補償、股份回購條款等。
除啟誠慧投資外,其余8名外部投資者均于2022年8月與公司實控人趙勇、俞麗琴、潘姝君終止了關于股份回購的特殊權利約定,且不可恢復。
而啟誠慧投資與公司實際控制人趙勇、俞麗琴、潘姝君之間關于股份回購的特殊權利約定自太湖遠大向北交所遞交合格上市的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請文件之日自動終止。
不過,公開信息平臺顯示,遞表前,啟誠慧投資已退出了太湖遠大的股東行列。
2022年11月,太湖遠大掛牌了新三板。IPO前,其還進行了一次股票增發,以12元/股的價格發行股票197.64萬股,共募集資金2371.68萬元,發行對象合計67名,包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3名,公司核心員工52名,合格投資者12名。
而正是這筆募資款,讓太湖遠大在遞表北交所的前13天,公司董事長、董秘雙雙收到監管的口頭警示。
據公司公告,太湖遠大上述募資款2371.68萬元的用途為補充流動資金(支付供應商貨款)。然而,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其直接以交通銀行一般戶中的募集資金1003.4萬元提前償付了昆侖銀行限定支付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分公司的產業鏈短期貸款。
11月17日,一份名為《關于對浙江太湖遠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口頭警示的送達通知》(下稱“口頭警示函”)由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司管理一部送至太湖遠大的案頭。
該份《口頭警示函》顯示,因該變更募集資金用途行為發生時,未履行審議程序并及時披露,故對太湖遠大、董事長俞麗琴、董事會秘書兼財務負責人夏臣科采取口頭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而對于信披違規一事,太湖遠大解釋稱,由于公司工作人員對于募集資金使用的理解存在偏差,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不當,未及時調撥其他賬戶中的自有資金。
三、業績增速放緩,應收賬款逐年升高
太湖遠大為一家專注于環保型線纜用高分子材料研發、制造、銷售、服務為一體的企業,主要產品包括硅烷交聯聚乙烯電纜料、化學交聯聚乙烯電纜料、低煙無鹵電纜料、半導電內外屏蔽料以及其他規格電纜用特種產品系列。
2020年-2023年上半年,太湖遠大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8.18億元、10.71億元、13.92億元及7.29億元;取得凈利潤分別為3723.44萬元、4589.56萬元、6109.14萬元及3784.27萬元。
2021年-2023年上半年,公司營收同比增幅分別為30.92%、29.96%、12.24%,凈利潤增幅分別為23.26%、33.11%、10.87%。不難看出,2023年上半年,太湖遠大業績增速明顯放緩。
營業收入不斷增長的另一面,其應收賬款隨之水漲船高。報告期內,太湖遠大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66億元、2.18億元、2.7億元及3.47億元,逐年上漲,2021年及2022年同比增長率分別為31.82%、23.77%,2020年-2022年應收賬款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為20.23%、20.37%、19.40%。
從應收賬款賬齡上來看,基本上為1年以內,各期占應收賬款余額的比例分別為99.81%、99.995%、99.7%及99.86%。
但太湖遠大壞賬計提比例整體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招股書顯示,公司6個月以內應收賬款的壞賬計提比例為1%,與可比公司萬馬股份幾乎一致,高于中超新材、至正股份,但低于壞賬計提比例為5%的杭州高新。
另外,公司1-2年應收賬款的壞賬計提比例為30%,在可比公司中最高,高于中超新材、至正股份、杭州高新的10%和萬馬股份的11.60%。
對此,太湖遠大表示,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質量較好,整體賬齡合理,公司結合自身應收賬款的實際回款情況,制定了較為謹慎的壞賬準備計提方法。
四、經營現金流三年半持續告負,存短債缺口1.9億元
而應收賬款的不斷上漲,也造成了公司經營現金流的持續告負,導致經營現金流與凈利潤嚴重背離。報告期內,太湖遠大經營現金流凈額分別為-1.18億元、-2.07億元、-1.51億元及-1.89億元,三年半經營現金流凈流出6.66億元,公司凈利潤含金量十分低。
對于經營現金流持續為負,太湖遠大解釋稱,公司將信用等級一般的商業匯票貼現取得的現金,作為籌資活動現金流入計入。若剔除票據貼現影響后,公司2020年-2022年的經營活動現金流分別為3733.33萬元、521.31萬元、1639.9萬元。
但剔除票據貼現影響后,太湖遠大2023年上半年的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依然為負值-1.22億元。
其表示,一方面是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余額較2022年末增加了4,383.8萬元,同時為應對原材料價格波動,備貨力度有所加大,存貨余額較2022年末增加3,208.2萬元;另一方面,公司綜合考慮資金情況、票據貼現及背書的成本等,2023年6月末留有部分信用等級較高的銀行承兌匯票未貼現或背書,應收款項融資較2022年末增加5,914.63萬元。
對此,太湖遠大同樣表現出擔憂,若未來公司剔除票據貼現影響后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仍較低,且公司無法通過股權融資、債務融資等方式合理籌措資金及規劃資金使用計劃,則公司在營運資金周轉方面將會存在一定的風險。
從目前的狀況來看,太湖遠大已經出現較大的償債壓力。截至2023年6月末,太湖遠大貨幣資金僅有5823.13萬元,較2022年末減少了62.41%,同期公司短債達2.49億元,存在1.9億元的短債缺口。
報告期內,太湖遠大資產負債率也連續三年超60%,各期分別為68.41%、63.57%、61.4%和56.82%,2020年-2022年高于同行平均水平的53.46%、55.41%、56.24%。
附:太湖遠大上市發行有關中介機構清單
保薦人、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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