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林物流案”揭秘:前實控人黃保忠如何掏空上市公司?
以虛構合同的手段,從上市公司套取出大量貨物墊付款,對萬林物流前實控人來說,這一招似乎屢試不爽。
來源|雪山財金
江蘇萬林現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萬林物流”,證券代碼603117)新老實控人的交鋒,又有新進展。
繼前實控人黃保忠被指控盜取上市公司數億資金之后,萬林公司內部審計發現一樁虛假合同詐騙案,與黃保忠也有關聯。
據萬林公司內部知情人士爆料,“萬林公司內部又現造假案——黃保忠等人在執掌萬林公司期間,與上海中貝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中貝公司”)勾結,指使下屬全資子公司靖江盈利港務有限公司(下稱“港務公司”)與中貝公司簽署十多份虛假《銷售合同》,并以虛構入庫記錄的方式侵占公司資金,合同金額高達4865961.42元。”
目前,靖江市公安局已經就上述職務侵占案立案。
▲警方的立案決定書。
事實上,萬林公司在黃保忠時期,遺留下巨額壞賬。以虛構合同的手段,從上市公司套取出大量貨物墊付款,這一招似乎屢試不爽。
從裕林國際木業有限公司的外匯騙購案,到這次新發現的中貝公司的虛假銷售合同案,黃保忠疑似將上市公司當“提款機”,“掏空”上市公司,將一個“爛殼”留給新實控人。
被指制造虛假銷售合同,
轉移數百萬資金
通過與前述知情人士的交流,萬林公司此次虛假銷售合同案的過程得到大致還原。
據透露,自2019年2月至2021年7月,時任港務公司財務部經理(同時任萬林公司財務管理部總經理)的朱勇,攜中貝公司已用印的《銷售合同》文本及相應單據,聯系時任港務公司財務部副經理朱琰靜,稱萬林公司有需對外支付的費用,要從港務公司賬面向中貝公司支付。朱勇要求朱琰靜在港務公司沒有真實交易、沒有實際貨物進出的情況下,進行合同及付款審批、辦理入庫。朱琰靜得到時任港務公司總經理黃智華的批復同意。
此后,朱琰靜指示朱漢超安排人員辦理“請購”及《銷售合同》用印、付款審批手續,同時在庫存管理系統中完成入庫。相關人員朱漢超、黃璽、周璐、王玉春等在有關審批或單據上簽字,港務公司行政部門亦在合同審批流程齊全的情況下在《銷售合同》上蓋章,向中貝公司實際匯付了相應款項。
上述流程中,經辦人員均表示清楚知曉這些合同并非真實交易,只是因受朱勇指令而按照公司管理流程進行相關操作。其中,部分合同的付款審批流程還附有時任港務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黃保忠簽字的《報銷單》。
▲萬林物流子公司相關人員任職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過程中,中貝公司是否承擔了黃保忠“套利馬甲”的角色?
中貝公司與萬林公司的工作人員,還存在交叉任職的情況。例如,中貝公司旗下海南貝銳投資有限公司的實控人張勇(持股90%),當時任職于萬林公司旗下上海邁林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對于制造虛假銷售合同的行為,一位熟悉公司法的律師指出:“朱勇、黃保忠等公司內部人員及中貝公司的共謀侵占公司資金行為,不僅違反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也觸犯了法律,涉嫌職務侵占等罪名。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六條〔職務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偽造銷售合同,
前實控人還涉外匯騙購案
在虛假銷售合同案曝光前,據媒體報道,黃保忠還涉嫌參與一起復雜的外匯騙購案。
2017年6月,黃保忠主導萬林公司以近3億人民幣收購許杰、鄒勤持有的裕林國際木業有限公司的55%股權,間接控股加蓬四家林業公司。
▲裕林國際木業有限公司股權結構。
相關證據顯示,自2017年起,許杰、鄒勤、黃保忠、沈簡文等人虛構(經法庭審理確認)案值8000多萬的木材進出口合同,利用裕林國際子公司旗下利通(香港)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這一代理平臺,以萬林公司旗下上海邁林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墊付木材采購款的形式,將國內資金轉移至國外,流入加蓬四家林業公司。
其行為可能涉嫌利用虛假進出口合同騙購外匯罪,相關案件已于2023年10月26日被上海徐匯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由于涉及兩任實控人之間的持續法律訴訟,以及墊付貨款疑云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公司的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ST萬林連續被兩家審計公司出具“非標”審計意見,2022年被交易所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戴帽ST)。
而新任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自掏3億元回購股票,并提供資金用以解決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萬林公司的資產結構逐步改善。7月15日,ST萬林發布的業績預告顯示,2024年上半年實現凈利潤1600萬元-2000萬元,同比扭虧為盈。7月30日開市起,公司股票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由“ST萬林”變更為“萬林物流”。萬林物流也被一些股民譽為“中國A股良心企業”。
此次萬林公司歷史遺留資金漏洞的曝光,也為相關企業敲響了公司治理和監管的警鐘。
今年以來,上層的嚴監管信號持續釋放。5月15日,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4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致辭時表示,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犯罪行為是資本市場的毒瘤,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知情人爆料,萬林物流前實控人黃保忠的連續多年巨額造假行為,已在投資者群體中激起憤慨,并向相關部門舉報要求徹查此事。此前,黃保忠涉嫌多起違法犯罪行為也被上海徐匯等多地公安機關立案調查,不過,截至目前,尚未有證據表明,黃保忠接受到任何實質性地調查和追責。
有投資者呼吁,希望有關部門對相關違法犯罪一查到底,維護資本市場的公平與公正,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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