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潘瑋柏潮牌“MLGB”商標被判無效,別想用臟話博眼球!
怕了怕了,商標局評委辛苦了!
作者:天眼妹
來源:天眼查
怕了怕了,商標局評委辛苦了!
如果有一個服飾品牌大搖大擺的拿著臟話縮寫當商標,打低俗擦邊球博眼球,還要哭訴不理解的人是不接受潮流文化,你覺得你能忍嗎?
反正法院和商標局是忍不了,潮牌“MLGB”創建許久,商標卻一直難認證。2010年起,“MLGB”主體公司“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便致力于認證該商標。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該商標含義消極、格調不高,不予批準。
有意思的是,這家從名字開始就非常讓人無語的品牌,還是明星李晨(不是范冰冰家的那個)和潘瑋柏的產業。
商標被判無效,明星覺得很冤
對于MLGB這個商標帶有爭議,李晨本人是非常委屈的。
李晨的公司申請這個商標真是司馬昭之心,除了粉絲不承認,其他人心里都跟明鏡兒似的。早在2009年,該公司便注冊了 “草泥馬”、“caonima”等商標。可能也是年頭早,大家都還蠻單純的。這種商標不小心活了下來。
2010年李晨應該是確認了新品牌的名稱,故技重施,開始申請“MLGB”,然鵝這次商標局不那么好糊弄了,這個商標從2010年一直申請到2016年,一直未通過。
總被駁回商標不是影響生意么,李晨不能坐以待斃呀,提出上訴,想說明“MLGB”只是在中國大陸地區會有這種歧義,別的地方根本不用。
天眼妹蒙了,哥哥,你這申請的就是中國的商標啊,這是玩啥呢?這個代理律師現在還有人請么?果然,法院和商標局沒有采納該說法,依舊駁回了商標申請。
為了品牌,李晨只能硬著頭皮再上訴,果然,北京高法給出了駁回上訴的判決。
曾和馬云學創業的十八線糊星
說起李晨這個名字,大部分人第一時間想到的,估計都是范冰冰的男朋友演員李晨。像天眼妹97年的鄰桌實習生,就完全不知道娛樂圈還有第二個李晨呢~
其實創立這個“MLGB”的李晨,遠比演員李晨成名要早,可是負面花邊新聞也要比人家多。
天眼妹的室友講過一句名言:“不紅的人都是有不紅的道理的”,天眼妹覺得非常有道理。
在娛樂圈中的主持人李晨,總結一下 ,就是個業務能力一般、不潔身自好黑歷史一堆、還運氣特別不好的倒霉男藝人。
李晨是作為主持人出道的,2002年,剛剛畢業的他加入Channel[V]成為《勁爆點》主持人,千禧年初,Channel[V]的VJ們還是非常洋氣的存在,當時也算的是陽光帥氣大男孩一枚的李晨很是火了一把。
同為VJ出身的潘瑋柏
估計就是這個時候和李晨成為好友的
隨著Channel[V]成為了無人提及的古老名詞,李晨也逐漸過氣,演戲拍綜藝雖然都是《風云》《舞林大會》這個級別的,卻毫無火花,后來就基本靠“和初戀結婚”的好男人形象露露臉。
結果,被多位嫩模踢爆熱愛約炮,好男人人設
破功。
與自己的上海老鄉薛之謙、喬任梁、朱楨三人組成“上海四小天鵝”小團伙,結果4兄弟當年一個混的比一個差,指望先富帶后富也是沒希望。
后來唯一紅了的薛之謙,對李晨也是非常的塑料兄弟情。
據李晨自己說,薛之謙之前給他寫過一首歌,但卻不讓他發布,因為害怕李晨蹭他熱度······
娛樂圈能紅的路徑,李晨試了一圈也沒闖出個名堂,最終決定干脆把全部精力投入自己的服裝事業。值得注意的是,李晨在經營NPC期間,曾上過馬云創辦的湖畔大學,并且以“潮牌MLGB創始人”的名義發過新聞,還被貼上了“馬云千里挑一的男人”、“繼李連杰、趙薇之后最被馬云看好的新銳明星企業家”等標簽。
今年年初,馬云退休后創辦的首家酒吧開業,娛樂園中來參加開業典禮的只有汪涵、蔡康永和李晨3人,看來李晨湖畔大學還是沒白上的。
江小白也有臟話商標?
讓我們說回臟話商標的話題,大家肯定會問,MLGB這種臟話縮寫,這么容易讓人浮想聯翩,怎么商標局當時就通過了呢?我們可以先看一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只能說是讓有心人鉆了法律的空子,因為我國商標法并沒有明文規定這種情況不能注冊。有違公序良俗,只能說是紅線,且個人判斷標準不同,不好一概而論,申請的時候用“MLGB=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之類的鬼話忽悠一下,還是有可能通過的。
可怕的是,像李晨這樣希望用臟話打擦邊球的品牌還不止一家,而且有不少企業成功鉆了空子注冊成功了,天眼妹隨機搜索了幾個國罵縮寫,發現居然都有對應的商標。其中就包括以營銷出名的知名白酒品牌江小白。
不要覺得這些商標不會對青少年造成什么惡劣的影響,事實上已經有小孩子被明星的營銷套路洗腦了。
明星的影響力本來就大,走這些低俗的路線博人眼球,禍害的只能是那些不諳世事的孩子。
孩子,別人說什么的確不能都信,所以明星的話是不是也該盤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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