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違約“牽出”虛增貨幣資金861億元,永煤控股這顆“雷”殺傷力不小
永煤控股近日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下旬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來源:資本邦
作者:黃小毅
一提起上市公司的“爆雷”,不知道你會想到哪家企業?今天的主人公來頭可是不小,而這一切的開始要從一場債務違約開始......
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煤控股”)近日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虛增貨幣資金共計861億元、部分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說明書中關于受限貨幣資金的陳述存在虛假記載等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因此,證監會對永煤控股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強岱民等相關6名高管處以共230萬元罰款。
首次債務違約,引爆大雷
這家公司于去年11月初首次出現債務違約,震驚債券市場。2020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公告,因流動資金緊張,旗下“20永煤SCP003”未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已構成實質性違約,涉及本息金額共10.32億元。信用評級機構次日將其主體評級下調至BB,列入可能降級的觀察名單,相關債券評級也隨之下調。11月13日,該公司表示已兌付利息,債券本金正在籌措中。
當年11月23日,永煤控股又宣布,由于受疫情沖擊企業經營承壓、債券市場融資困難等多重因素影響,公司流動性出現問題,導致發行規模皆為10億元的“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皆未能按期足額兌付。
公開資料顯示,“20永煤SCP004”發行于2月24日,發行期限為270天,票面利率為4.35%,發行總額10億元,本息合計10.32億元。“20永煤SCP007”發行于4月27日,發行期限為210天,票面利率為4.38%,發行總額10億元,本息合計10.25億元,兩只債券本該于11月23日兌付。
債券違約事件發生后,除證監會外,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簡稱:交易商協會)于1月14日發布關于永煤控股的自律處分信息:對其予以公開譴責,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年,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永煤控股的違約還涉及了多家機構違規。交易商協會網站1月15日消息,交易商協會對永煤控股相關11家機構作出處分決定。其中包括2家發行人、1家會計事務所、1家評級機構以及7家金融機構。
當時永煤控股違約行為也確實引發了債市連鎖沖擊,全國煤炭類債券、河北、山西、云南等地的國企債均受波及。好在隨著監管出手,信用債市場風波逐漸平息。
圖片來源:交易商協會網站
永煤控股成立于2007年6月,總部位于河南省永城市,為地方國有企業,經營范圍包括對煤炭、鐵路、化工及礦業的投資與管理;發電及輸變電;機械設備制造、銷售等。
該公司控股股東是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96.01%,所以當這一級別的企業還不起債時,讓不少投資者感到愕然。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當年9月30日,永煤控股賬上的貨幣資金還高達469.68億元。為何公司賬上有錢,卻還出現債務違約呢?
圖片來源:企查查
爆雷背后的861億現金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今年6月證監會披露的一份文件,終于為我們揭開了這家公司爆雷背后的線索......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
根據證監會調查結果顯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永煤控股累計發行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21期(簡稱21期債務融資工具),非公開發行公司債3期(以下簡稱私募債)。在相關債務融資工具和私募債募集說明書、定期報告等文件中,永煤控股將應收控股股東河南能源化工集團(簡稱河南能化或豫能化)的往來款作為貨幣資金列報,導致其合并報表層面虛增貨幣資金。
具體來看,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財務報表分別虛增112.74億元、235.64億元、241.07億元、271.74億元,分別占其當期披露貨幣資金總額的54.03%、62.56%、57.28%、57.86%,分別占其當期披露資產總額的7.94%、14.52%、14.68%、15.74%。上述虛增貨幣資金累計達861.19億元。
證監會在調查結果中稱,永煤控股自2007年成立后,根據河南能化的要求進行資金歸集,永煤控股資金被自動歸集至其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系河南能化控股子公司,下稱財務公司)開立的賬戶。
不同于永煤控股自身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可以被隨時支取的貨幣資金,被歸集的資金由河南能化資金管理中心負責調度,永煤控股需經審批后使用。但上述資金事實上已由河南能化統籌用于其它項目。
上述被河南能化資金管理中心調度的資金屬于永煤控股債權性質的往來款。但永煤控股仍將上述資金計入貨幣資金項目下并在財務報表中予以披露。
董事長、總經理變更
此外,在此份報告中證監會還提到,永煤控股在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說明書中,將承兌匯票保證金、信用保證金等受限貨幣資金納入受限資產披露范圍,但披露的受限資金金額與實際不符。具體如下:
2018年1月至3月,永煤控股以2017年9月30日財務數據為基準,累計發行3期債務融資工具,相應募集說明書中披露受限貨幣資金金額為10.68億元。經查,永煤控股2017年9月30日受限貨幣資金實際為17.32億元,少披露的金額占當期披露貨幣資金的2.84%、占其當期披露資產總額的0.44%。
2020年6月至10月,永煤控股分別以2020年3月31日、2020年6月30日財務數據為基準,累計發行6期債務融資工具,相應募集說明書中披露受限貨幣資金金額為3.60億元。經查,2020年3月31日、6月30日,永煤控股受限貨幣資金實際分別為102.18億元、147.22億元,少披露的金額占當期披露貨幣資金的比例分別為20.28%、28.74%,占其當期披露資產總額的比例分別為5.73%、8.26%。
證監會根據2019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永城煤電涉及虛增貨幣資金等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同時,對原董事長強岱民、原董事長侯世寧、原董事任樹明、孫廣建等其他6名當事人共處以230萬元罰款,并給予警告。
之所以稱原董事,是因為永煤控股在今年4月9日在上海清算所發布公告稱,強岱民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由孫廣建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也同步由強岱民變更為孫廣建。
7月14日,公司發布公告稱,孫廣建不再擔任公司總經理。7月27日,公司接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7月30日,公司發布公告稱,強岱民不再擔任公司董事。永煤控股2020年年報顯示,公司總資產約為1721.6億元。
后記
這個令市場一片嘩然的違約事件,終于被調查清楚。作為河南永城的明星企業之一,“永煤”這個品牌已經與城市融為一體,永煤控股主要子公司永煤集團也曾有過年利潤幾十億元的輝煌。
但如今“爆雷”過后,牽扯出的不僅僅只有永煤控股一家公司,包括投行、律所等十幾家中介機構受到警告、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所以,作為普通的投資者,未來選擇投資一定要睜大眼睛,不要只看到了高收益,而忽視了背后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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