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機構重現消金江湖,誰是背后的百億玩家?
今年以來,在助貸新規影響下,銀行要求披露合作平臺名單,一些資方開始與高風險資產做切割。這使得此前被嫌棄“價格偏高”的信托資金,重新活躍起來。
來源|消金界? 作者|黑瑪麗
今年以來,在助貸新規影響下,銀行要求披露合作平臺名單,一些資方開始與高風險資產做切割。這使得此前被嫌棄“價格偏高”的信托資金,重新活躍起來。
實際上,信托其實一直是消費金融市場的低調參與者。公開信息顯示,包括外貿信托、國投信托、華鑫信托、渤海信托等消費金融的市場玩家,大都有百億余額。
不過當下,不少從業者認為,消費金融市場的整體運行邏輯已經發生改變。對于資方而言,更加注重平臺的安全性、合規性與消保的重要性,而不是像以前一樣,片面追求業務量的增長。在此背景下,消費金融與信托機構能否重回“蜜月期”?
?
信托資金“重出江湖”
今年以來,消費金融市場上,一度沉寂的信托資金,又重新活躍起來。
CNABS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6月中國ABS市場上新發行產品245只,其中底層資產為個人消費金融的59只,發行數量最高。此前5月的數據顯示,信托投向消費金融領域的規模270.11億元,環比增加42.47%。
此外,在近些年銀行和消金公司普遍開展的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中,信托機構業務也是主要的參與者。
公開信息顯示,2022年某持牌消金共發行67期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每次的實際轉讓金額均為10億元,也就是2022年該持牌消金通過與信托合作開展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獲得融資670億元。
除了以上兩種模式,消費金融與信托的一大常見合作模式是信托助貸模式。
比如,消金界發現,今年剛上線、還處于灰度測試中的淘寶隨身貸,已經合作了云南信托、外貿信托、天津信托等信托機構。
實際上,信托其實一直是消費金融市場的低調參與者。今年以來,受助貸新規影響,曾經一度被嫌棄“價格高”的信托資金,又重新活躍起來。
信托入局消費金融,哪些資產規模超百億?
消金界了解到,外貿信托、國投信托、華鑫信托、渤海信托作為布局消費金融的市場玩家,大都有幾百億余額。
比如,華鑫信托公開表示,自2022年開始就將普惠金融作為公司深化轉型的重要戰略方向,也成為重要的利潤增長點。
財報顯示,截至2024年末,華鑫信托普惠金融規模約為500億元,業務累計授信個人客戶4.2億人,小微企業客戶超420萬家,融資利率下降了53.32%。
外貿信托表示,公司開展消金業務已經有十年左右,涉及的時間精力和體量都不算小。2024年的數據顯示,在消費金融市場,外貿信托已累計為超過20億人次提供超1.6萬億元普惠金融貸款服務。
中誠信托公開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末,其普惠業務規模達266.63億元,累計向自然人發放貸款近3900億元。
國民信托在2024年年報中提到,公司深度融入國家普惠金融戰略,全年通過普惠金融項目累計觸達個人與小微客戶1963萬個,年末存續規模約261.51億元,資金精準投向小微企業、民生領域及百姓日常生活場景。
剛剛完成股東調整的吉林信托,也將消費金融信托作為重點發力方向,2024年吉林信托啟動互聯網貸款系統招標,并與上海嘉銀等企業展開合作洽談,探索“信托+科技”的業務模式。
此前一些信托公司通過籌建消費金融子公司,經營消費金融業務。對于這些信托機構來說,與消金公司在“資產端-資金端”的聯動也會更多一些。
比如,2018年,中信信托參與發起設立的中信消費金融公司,持股34.9%,成為“信托系”消費金融公司(2023年中信信托退出);與此同時,渤海信托持股中郵消費金融3.67%,在持牌消金中也占有一席之地。此外,在2019年,西藏信托董事會本來審議通過了《關于出資組建消費金融公司的議案》,但最終并未落地。不過,這不耽誤其參與消費金融業務。
誰在供應24%+資產?
中國信托業協會調研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共有44家信托公司開展消費金融信托業務,并將其作為信托公司業務轉型的重點方向之一;消費金融信托業務累計規模近1.22萬億元,較2019年上升28.45%。
不過,五年后的今天,消費金融行業在政策層層加碼下,行業的運行邏輯已經悄然發生改變。而信托機構對于合作方更加“挑剔”和謹慎,對助貸機構的經營主體、利潤率、利率區間等都做出要求。有信托機構表示,今年收到了監管的明確要求,不能合作24%+資產。
在這種背景下,有的信托表示,只合作“BATJ”等流量巨頭;有的信托表示,合作機構“規模至少在500億元以上”。也有信托機構相關負責人表示,即便某家助貸機構的資產規模在500億以上,如果投訴輿情多,依然不能進入他們的準入名單內。
以云南信托為例,巔峰時對接上百家消金資產、近1/3員工從事消金業務,也曾試水個人信貸產品“云信小水牛”。不過,此前由于和某助貸機構的合作涉及部分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給第三方以及利率過高,被監管責令整改。
如今云南信托也只出現在淘寶隨身貸這類頭部機構的名單上。而他們的存在,只是作為融資渠道的有益補充,談不上核心話語權。
監管總的指導原則是信托機構能夠承擔主動管理的職責,但具體來說,各個地方執行層面的實際口徑不同。
西藏信托在公開信息中表示,在消費金融業務領域,公司選擇的合作方均是持牌消金公司或在貸余額600-1200億的市場優質上市互聯網平臺。不過,消金界發現,在一些規模較小的助貸機構中,也出現了西藏信托的身影。
比如,有頭部助貸機構通過流量分發模式合作中小助貸機構,這時由頭部助貸做擔保,幫助中小助貸平臺對接信托資金。通過這種方式,一些規模較小的平臺也能合作信托資金。
在主要交易結構上,信托機構通常募集資金作為優先級,信托計劃直接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然后流量方、場景方提供擔保代償、認購劣后等措施提供保障。
在這樣的合作中,通過合作擔保機構,有的信托機構也在供給24%+的資金。
此外,由于消費金融由于底層資產小額分散,信托機構多通過雙持結構來運作,通常分為“放款池”與“承接池”,前者籌集資金給借款人放貸,后者受讓前者的存量貸款。
消金界了解到,在交易結構上,有的信托只能做承接池,不做放款池,為的就是避免風控合規壓力和投訴量高企等問題。
比如,國民信托在2024年年報中提到:“2024年,公司接到消費者投訴事件共計9897例,投訴主要集中在消費金融業務領。當前監管“顆粒度”愈發細化,不少信托機構更加“愛惜羽毛”,看重聲譽風險。
此外,有的信托不面向個人散戶募集,而是要求助貸平臺自己找資金,自己作為通道方存在,并不穿透到底層資產。這樣做的目的,怕的就是萬一遇到平臺流動性枯竭,面臨無法兌付的危險。
“總的來說,要資產轉得起來,才能順利開展,持續做下去。”某信托從業者向消金界表示。顯然,不是每個合作方行成的資產都具備順利轉讓出的條件。此前,由于底層資產風險暴露、導致信托產品無法兌付的事件也有發生。
在當前在嚴監管環境下,消費金融業務作為傳統非標融資類業務,展業依然受限。此外,只有消金的底層資產足夠優質,有足夠的“承接池”,才能讓“放款池”得到兌付。而底層資產如何得到信托資金的認可,這就考驗助貸機構的能力了。
風險提示:
本網站內用戶發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僅代表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與本網站立場無關,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版權聲明:
此文為原作者或媒體授權發表于野馬財經網,且已標注作者及來源。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或媒體獲取授權。
本網站轉載的屬于第三方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站觀點及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擅自轉載使用,請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如對本文內容有異議,請聯系:contact@yemamedia.com